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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君:影响中美关系的芬太尼问题
发表时间:2023-08-30 20:39 来源:国际网
过去五年,芬太尼问题始终是中美关系中的一个具体议题,时而促进中美关系的修复和发展,时而阻挡和掣肘了彼此交流沟通的路径。以芬太尼问题为主要内容的中美禁毒合作几经波折,时进时停,目前仍处于不稳定状态。如果美方真心实意想解决其国内毒患,就应反躬自省,停止甩锅推责,取消针对中方人员和机构的不合理制裁,与中方共同努力修复两国禁毒合作所必须的良好氛围和条件。

芬太尼是一种化学合成的阿片类药物,可作用于生物体内阿片受体,产生麻醉和镇痛作用,效果可达吗啡的100倍,常用于治疗中度到重度疼痛,现被广泛应用于手术麻醉诱导、缓解癌痛和术程疼痛,目前是全球管制的麻醉药品。该物质常被作为毒品滥用,其成瘾性和依赖性很强,戒断很难,大剂量使用还可导致昏迷、呼吸抑制甚至死亡。

芬太尼类物质是以芬太尼为代表的一类人工合成强效麻醉剂,其中芬太尼、瑞芬太尼、舒芬太尼等三种在我国作为药品使用,其余无医疗用途。这些物质尚未受到联合国禁毒公约管制,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UNODC)将其列为新精神活性物质中的“其他类物质”。

美国遭遇“芬太尼危机”

据国际麻醉品管制局统计,美国是全球最大的芬太尼类药品生产国和消费国。芬太尼及其类似物仍是美国政府查获的最常见合成阿片类物质。2020年5月至2021年4月,美国有超过十万人死于药物滥用过量,同比增加29%,其中约三分之二涉及合成阿片类物质,主要是非法芬太尼及其类似物。

相比较而言,尽管加拿大、英国等国家也存在芬太尼类物质滥用问题,但是滥用人数和因吸食过量而死亡的人数远低于美国。美国芬太尼类物质的滥用问题与墨西哥密切相关。原本毒品市场流通的海洛因主要来自墨西哥和亚洲的“金新月”地区,其中墨西哥产海洛因被称作“黑焦油”,外观为黑色泥状物质,纯海洛因含量仅为5%左右,效果较差不受吸毒者欢迎。为此,贩毒集团开始添加麻醉作用更强的芬太尼类物质,但由于质量把控不好,经常出现某批次添加过量的情况,药物滥用者按日常用量吸食后,会出现急性中毒症状甚至死亡。

为提高美国民众对滥用芬太尼类药物危害性的感知度,特朗普政府执政期间将“芬太尼危机”公开化,除了加大对海外包裹的检查力度,还积极开展“芬太尼外交”,寻求其他国家对加大管制芬太尼物质力度的支持,结果却并不如意。2020年,美国查获的芬太尼案件数量同比增加了18%。2021年,美国查获的芬太尼及其类似物变得更多。究其原因,美国政府采取的“内病外治”方法并不可行。美国一方面试图通过指责、甩锅、碰瓷等方式来转移视线,另一方面其国内许多州推行“大麻合法化”或任由该种论调发展,滥用者跨州开药和医生重复开药的现象得不到监管,结果造成大规模滥用芬太尼类物质问题越来越严重。

中国整类列管“芬太尼类物质”

2005年9月27日,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卫生部三机构联合公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共列入乙酰阿尔法芬太尼、阿芬太尼等13种芬太尼类物质。2007年10月11日修订版目录和2013年修订版目录继续保留了这13种芬太尼类物质。2015年10月1日,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制定了《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将新出现的乙酰芬太尼、丁酰芬太尼、β-羟基硫代芬太尼、4-氟丁酰芬太尼、异丁酰芬太尼、奥芬太尼等六种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2017年1月25日,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自2017年3月1日起,将卡芬太尼、呋喃芬太尼、丙烯酰芬太尼、戊酰芬太尼等四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2019年3月19日,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决定自2019年5月1日起,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至此,我国对芬太尼物质的列管实现了全覆盖。

目前,全球已经明确查获作为毒品滥用的芬太尼类物质共有数十种,潜在的类似物数量可能高达成千上万种。通过简单修饰、改变芬太尼化学结构上的某个原子或基团,即可得到结构、作用相近甚至更强的类似物。正是这种易操作性,导致越来越多以滥用为目标的芬太尼类物质被不法分子创造出来。要想通过逐一列举的方式把所有芬太尼及其类似物列管并不是一件可行的事情。为此,参考已有报道的100余种芬太尼类物质的结构,并经专家充分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我国创新提出并科学界定了“芬太尼类物质”的法律定义,既保证了管制范围的广泛性和可扩充性,又确保最大限度减少对医药、工业、科研及其他合法用途的影响。

整类列管芬太尼类物质是中国毒品问题治理的创新性举措,为我国禁毒领域深化改革、完善发展带来机遇。为积极稳妥推进此项工作,相关主管部门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只用了不到四个月时间便完成了芬太尼类物质整类列管的法定程序。相关主管部门已经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全面提升芬太尼类物质等新型毒品监测预警、现场查缉、检验鉴定和危害评估水平,以确保整类列管在执法和司法实践过程中落到实处并不断取得实效。

治理芬太尼问题中的中美博弈

被喻为中美关系“晴雨表”的中美禁毒合作始于1985年,两国政府曾签署《中美禁毒合作谅解备忘录》《关于缉毒合作的意向备忘录》等一系列合作协议。尤其是从2002年12月至2018年11月,连续成功举办了九届中美禁毒战略情报交流会,双方围绕本国禁毒工作情况及毒品形势、互涉毒品犯罪案件线索及执法合作、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减少毒品需求、禁毒执法培训等议题进行交流和讨论,建立了完善的双边禁毒合作机制。一直以来,两国禁毒合作的法律框架完备、联络渠道顺畅,在情报信息交流、案件协查、易制毒化学品管制、人员培训等领域开展了务实合作,联手破获了多起跨国毒品走私案件,取得突出成果。

过去五年,芬太尼问题始终是中美关系中的一个具体议题,时而发挥“药”的功效,促进了中美关系的修复和发展;时而扮演“毒”的角色,阻挡和掣肘了彼此交流沟通的路径。以芬太尼问题为主要内容的中美禁毒合作几经波折,时进时停,目前仍处于不稳定状态,呈现出来的结果也大不相同。美国的芬太尼问题没有“转危为机”,反而呈现愈演愈烈之势。反观中国的未雨绸缪,主动及时将潜在的毒品问题防范于未然,国内治理成效卓然。

2017年11月美国总统特朗普访华期间,专门向中国领导人表达了美方对芬太尼类物质问题的关切。2018年12月中美元首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会晤,成果之一是双方同意加强禁毒合作,管控芬太尼类物质。随后,中国政府在四个月内完成了芬太尼类物质整类列管的法律程序。2019年11月,中美首次联合成功破获芬太尼走私案件。

然而,在共同解决芬太尼问题的过程中,美国继续以中国的化学品和压片机等设备流入墨西哥用于制造芬太尼为由,对中国企业和个人实施制裁,抹黑、打压中国。2020年5月,美国商务部将中国物证鉴定中心、国家毒品实验室等机构列入“实体清单”进行制裁。2022年3月,美国国务院发布《国际禁毒战略报告》(International Narcotics Control Strategy Report),承认“自从中国2019年整类列管芬太尼类物质以来,几乎没有发现从中国进入美国的芬太尼或芬太尼类似物”。2022年8月美国国会众议长佩洛西窜访台湾后,中国外交部于8月5日宣布一系列反制措施,其中包括暂停中美禁毒合作。2023年6月中国驻美国大使馆发布《中美禁毒事实清单》,正面回应了到底是谁在为中美禁毒合作不断制造障碍的问题。

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禁毒工作,为解决国际社会关注的芬太尼类物质等新型精神活性物质问题,主动采取立法列管、执法打击、案件合作等措施,取得积极成效。在全球毒品形势呈多元化、复杂化趋势发展的背景下,中美双方理应相互理解、真诚合作,进一步加强在禁毒政策制定方面的协调,密切在禁毒执法领域的务实合作,推动两国禁毒合作机制不断走向成熟,共同为国际禁毒事业做出更大贡献。如果美方真心实意想解决其国内毒患,就应反躬自省,尊重事实,纠正错误,停止甩锅推责,取消针对中方人员和机构的不合理制裁,与中方共同努力修复两国禁毒合作所必须的良好氛围和条件。

(作者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毒品政策与理论研究中心主任,文章转自世界知识期刊)

责任编辑: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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