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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一鸣:AI治理“路在何方”
发表时间:2024-06-06 17:16 来源:国际网
从首尔峰会签署的文件内容看,美西方把AI治理视为竞争工具,硬推自身想法,欲借峰会抢抓AI全球治理主导权。这样做不可能找到AI治理的正确答案,AI治理究竟“路在何方”?AI全球治理最重要的还是“一个也不能少”,需要倾听各方声音,凝聚各方共识。美西方则要摒弃“零和竞争”思维,在AI治理中与全球各国各方携手并行,以真正负责任的态度增进人类福祉,创造持久繁荣。

近期,人工智能(AI)技术与应用发展仍是科技界的“风向标”,GPT-4o等新产品带来的舆论效应依旧火爆。与此同时,AI治理却发展受阻,中美人工智能政府间对话体现双方深层安全关切明显不同,全球人工智能首尔峰会(简称“首尔峰会”)只达成“小范围共识”……AI治理将往何处去问号犹存。

如何治理共识有限

2023年,由英国主办的首届全球人工智能安全峰会(简称“英国峰会”)顺利召开,中美欧等各参与方共同签署了首份针对AI的国际性声明——《布莱奇利宣言》,同意通过国际合作建立AI监管方法,采取有效治理举措管控AI风险,算是确定了AI治理的基本发展路线,为AI全球治理“开了好头”。但这种好势头并未顺利延续,各国对AI治理实际落地方式存在一定分歧,特别是美西方把AI治理视为竞争工具,硬推自身想法。

以近期召开的首尔峰会为例,首尔峰会是英国峰会之延续,其规划了领导人会议和部长级会议两个主要议程,计划在《布莱奇利宣言》基础上进一步聚焦共识框架,希望尽可能落地治理的具体政策,但实际情况并未照此发展。

从实际成果来看,首尔峰会产出了三份文件:来自中美等国16家顶尖人工智能科技公司签署的《前沿人工智能安全承诺》(下称《安全承诺》)、领导人会议发布的《关于安全、创新和包容性人工智能的首尔宣言》(下称《首尔宣言》)、部长级会议签署的《首尔人工智能安全科学国际合作意向声明》(下称《首尔声明》)。其中,中国签署的文件只有不涉及政府部门的《安全承诺》,《首尔宣言》和《首尔声明》中国均未参与其中。这并非中国不愿参与,而是因为领导人会议仅对所谓“受邀国”开放,在美国主导下,七国集团(G7)、韩国、澳大利亚、新加坡和欧盟直接商定了《首尔宣言》所列AI治理“共识”框架,中国在内的其他非美西方阵营国家被排除在框架讨论之外,延此框架商讨的《首尔声明》中国自然也无法签署。

从文件内容来看,美西方借峰会抢抓AI全球治理主导权。强推美西方主导的治理路径。《首尔宣言》提出以G7于2023年在“广岛人工智能进程”中确定的关于组织开发先进AI系统的国际指导原则和行为准则为基础,明确全球AI治理框架,进一步落实各项监管举措,而非国际社会普遍提倡的在联合国框架下确定治理规则,以“美西方共识”取代“全球共识”意图明显。推AI安全创新“小圈子”。《首尔声明》提出,要根据《首尔宣言》确定的治理框架“安全、可靠”地开展AI创新,框架内国家将依托各自成立的AI安全研究所,强化前沿AI系统研究合作,酌情共享技术资源、大模型信息、测评数据,共同打造所谓“安全评判标准”,推进AI安全科学研究。这看似利于全球AI安全研究和创新发展,但前提是加入美西方主导的治理框架,非美西方“盟伴”将被排除在AI安全创新合作网络之外,实际还是打着AI“安全”旗号拉拢AI盟友,“小圈子”氛围浓厚,不利于具备广泛共识的全球AI治理框架形成。

AI全球治理“一个也不能少”

2024年5月20日,25名来自中美英等人工智能大国的顶尖人工智能专家在顶级刊物《科学》上合署了一篇专家共识论文,指出AI安全性研究严重匮乏,呼吁全世界对AI风险采取更强有力、更具体的行动。即便业内专家如此“焦急”,美西方“领衔”的首尔峰会仍未获取真正进步,仍未找到AI治理的正确答案,AI治理究竟“路在何方”?最重要的还是需要倾听各方声音,凝聚各方共识。

中国必不可少。2023年10月,中国提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正式向国际社会发出了AI全球治理的“中国声音”;在《布莱奇利宣言》商讨等各类国际场合,中国在推动全球AI治理合作发展中的负责任态度及所提主张也获得了世界肯定。其次,中美之外国家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也要成为深度参与方。国际社会近期涌现所谓“主权AI”热潮:在AI技术与应用突飞猛进,尤其是美国展现出AI强劲发展势头的背景下,相关国家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急于在此轮AI热潮中找准方向,搭上新一轮科技革命快车,享受新技术红利,避免落入“智能鸿沟”甚至AI技术路线、基础设施、供应链等全面受制于人的“数字殖民”困境。这些国家的选择对AI治理的未来走向而言同样“举足轻重”。

AI全球治理“一个也不能少”,必须在各方共同参与的前提下找寻正确路径。

应求同存异,寻求治理“公约数”。各国AI发展程度和AI政策各不相同,统一标准、寻求共识确实存在很多障碍,但并非无法实现。应积极支持在联合国框架下成立国际人工智能治理机构,协调国际人工智能发展、安全与治理重大问题;应坚持广泛参与、协商一致、循序渐进的原则,通过对话与合作,在充分尊重各国政策和实践差异性基础上,推动多利益攸关方积极参与,在国际人工智能治理领域形成广泛共识。这是构建各方认同且开放、公正、有效的AI治理机制的有效发展路径。

应相互尊重,拒绝排他“小圈子”。AI健康有序发展需要世界各国通力合作,但美国却为谋求自身技术“绝对优势”、压制中国技术进步而无所不用其极,除在国内通过各类制裁举措限制对华AI技术出口外,还在世界范围联合盟伴共同阻遏中国AI发展。美国这种行为是AI“零和竞争”的催化剂,是AI全球治理进步的最大阻力。应反对以意识形态划线或构建排他性集团,恶意阻挠他国人工智能发展;反对利用技术垄断和单边强制措施制造发展壁垒,恶意阻断全球人工智能供应链。

应平等互利,惠及人类“大家庭”。AI的正确发展方向应是增进人类共同福祉、利好人类文明进步。发展AI应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智能向善”宗旨,应坚持公平性和非歧视性原则,避免各类偏见和歧视,真正站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思考AI治理问题。此外,针对全球AI发展极不平衡、“智能鸿沟”程度加剧等情况,应增强发展中国家在AI全球治理中的代表权和发言权,确保各国AI发展与治理的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逐步弥合全球AI发展与治理能力差距。

美西方要摒弃“零和竞争”思维,在AI治理中与全球各国各方携手并行,以真正负责任的态度增进人类福祉,创造持久繁荣。

(作者为现代院科技与网络安全研究所研究人员,文章转自“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公众号)

责任编辑: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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