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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南海局势的焦点:从宣言到准则
张铁根
发表时间:2013-07-04 15:17 来源:国际网
6月30日在文莱首都斯里巴加湾市举行的?中国-东盟(10+1)外长会上达成共识,即在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过程中,稳步推进制定“南海各方行为准则”的进程。各方同意今年9月在华举办第六次落实《宣言》高官会和第九次联合工作组会议。酝酿多时的“准则”谈判终于有了明确的时间表。充当中国-东盟协调国的泰国副总理兼外长素拉蓬评价说,“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进展”。

近年来,有些东盟国家在南海问题上聚焦于制定“南海各方行为准则”上,并散布中国对制定“准则”“不积极”的空气,而对如何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则很少提及。2002年11月制定的《宣言》,客观说来,对稳定南海局势起到了积极影响,其中中国的冷静和克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也毋庸韪言,这些年来南海之所以风波不断,时起时伏,也正是由于《宣言》得不到全面有效的落实,某些东盟国家甚至明显违背对《宣言》的承诺。如《宣言》第四条规定:“有关各方承诺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它们的领土和管辖权争议,而不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第五条规定:“各方承诺保持自我克制,不采取使争议复杂化、扩大化和影响和平与稳定的行动,包括不在现无人居住的岛、礁、滩、沙或其它自然构造上采取居住的行动,并以建设性的方式处理它们的分歧。”

相比之下,最近几年菲律宾、越南等国的所作所为,与《宣言》上述精神相距甚远。去年发生的黄岩岛事件,菲律宾出动军舰抓扣中国的渔船和渔民,中国政府岂能坐视不顾?!菲律宾旧军舰在仁爱礁坐滩14年,并试图将它固定化,中国又岂能视而不见?!菲律宾滥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违反“陆地统领海洋”的国际法原则,将位于菲“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之内的中国领土和海域统统划归菲律宾所有,全然不顾及中方的立场。中国为了维护领土主权和合法海洋权益,被迫作出适当反制,便被反诬成“挑衅和侵略”。菲恶人先告状,单方面将南海争端提交国际海洋法法庭仲裁,执意要把南海问题扩大化、复杂化。

《宣言》承诺的“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解决领土和管辖权争议”,菲早将其抛到九霄云外。就在这次中国-东盟外长会上,菲律宾外交部在没有告知会议主办方的情况下,在会场外散发所谓新闻稿,攻击中国“在菲律宾专属经济区内的黄岩岛和仁爱礁不断增加的军事和准军事存在将对维持该地区海上和平与稳定的努力构成威胁”。声称中国的行为违反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这种上不了台面的小伎俩,与《宣言》精神相去何止十万八千里。

因此,落实好《宣言》是推进“准则”谈判的必要前提。王毅外长强调,从《宣言》到“准则”是一个连续和渐进的过程,两者相互联系,不能分割,更不能只要“准则”不要宣言。中国和东盟应继续致力于维护南海和平稳定,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并在落实《宣言》过程中,保持沟通,积累共识,排除干扰,加强合作,在协商一致基础上循序渐进推动“南海行为准则”进程。笔者看来,鉴于南海问题的复杂性,这一“进程”将是艰难和漫长的,目前的关键是有关各方要停止任何危害南海地区和平稳定的行为。

(作者为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基金会研究员、前驻马来西亚古晋总领事)

 

责任编辑:大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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