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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研判和应对美国“两洋跨区域合作”
谷源洋
发表时间:2013-05-02 17:52 来源:国际网
  美国设想通过签署《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和《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TTIP)分别把亚洲和欧洲联结起来,实施“两洋跨区域合作”。虽然这两份协定并不违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定,却将对中国和亚太地区经济带来多重影响。面对这两个协议,中国应持淡定态度。你搞你的区域合作,我搞我的区域合作。

我们应似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去分析和应对TPP和TTIP。

一、TPP与TTIP不违背WTO规定

根据WTO相关规则,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包括独立关税区)为实现相互间贸易自由化可以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和建立自由贸易区(FTA)。环顾全球,当今世界的各大洲都己涌现出林林总总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推动着“南南合作”与“南北合作”不断向前发展,并展现出勃勃生机。

区域经济合作是指相关国家在特定组织框架内开展的持续性和制度化的经济合作活动,而不是一般的经济往来。其合作形式多样化:有特惠关税区(PTA)、自由贸易协定和自由贸易区(FTA)、关税同盟(CU)、共同市场(CM)、经济政治联盟(EPU)等;其合作规模大小各异:有增长三角(Growth Triangle)、次区域合作、区域合作、跨区域合作等;其合作成员构成:有清一色由发达经济体组建的区域合作组织,即“北北型”区域合作,也有完全由发展经济体建立的区域合作组织,即“南南型”区域合作以及“北南型”区域合作形态,即以发达国家为主导、包括相关地区发展中国家的区域合作。

当前各种称谓的区域合作形式己遍布于世界各地。据WTO统计,近90%的成员参加了区域和跨区域合作,呈现出“大中套小”、“大小并联”、“相互重叠”的合作态势。TPP和TTIP属于“北南型”和“北北型”跨区域经济合作型态。既然TPP与TTIP不违背WTO的规定,我们就不要去否定TPP和TTIP的“合法性”。

二、相关方参与TPP和TTIP的目的

从理论层面看,经济区域化具有“贸易转移效果”(Trade Diversion)和“贸易创造效果”(Trade Creation);新区域主义(New Regionalism)认为中小国与大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主要是为获得大国的消费市场,使其产品取得市场准入机会。在自由贸易区内,大国失去了对中小国进行贸易报复的权力;大国与中小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大国在向中小国开放市场的同时,由于放弃了对中小国实施贸易报复的权力,为了补偿这方面的损失,则要求中小国必须向大国提供包括在经济和政治上做出具体让步的“单方面支付”,特别是要求拥有区域经济合作的主导权,掌握了主导权就能把区域内贸易规则转化为多边贸易规则,从而获得政治、安全等非贸易利益。从实践层面看,经济区域化具有排他性,亦即区域内成员相互给予的优惠待遇,区域外国家不能享受。

参与TPP和TTIP的国家各有自己的利益诉求。单就美国而言,金融危机后,美国经济持续在“复苏底部”徘徊,就业状况难以明显改善。因此,加快推进 TPP及TTIP的谈判进程,旨在借助外部“东风”实施“重振制造业战略”和实现“出口倍增”计划,以拉动经济增长和创造就业岗位。但美国推动TPP谈判的目的远非是排解金融危机的“后遣症”,更为重要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区域经济合作的主导权。

TPP发起国是新西兰、智利、新加坡和文莱(P4),重点放在低关税或零关税上。但美国加入后即控制了TPP的主导权,把侧重点放在了贸易和投资规则安排和制定上,并设定了对美国具有优势的谈判内容。顾名思义,区域经济合作组织是由区域内国家组建的“块状经济体”,区域外国家不能加入。然而,美国历来反对不包括美国在内的东亚乃至亚洲区域合作组织或论坛。而现今美国以它是太平洋国家为由,以主导者的身份参与TPP谈判。

三、TPP和TTIP带来的多重的影响

美国和欧盟是中国两大重要贸易伙伴,如果TPP和TTIP的“贸易转移”效果大于“贸易创造”效果,那么中国对美欧出口将会受到影响。尤其TPP是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的组成部分,其影响和作是多重的,应予以认真对待:

1、最终签署TPP和TTIP并非易事,需要解决各种利益矛盾,以及妥善处理好多种关系。美国为加快TPP谈判进程,现已开始降低标准,放宽要求,以所谓“例外”处理与一些国家提出的关切。而美欧是发达经济体,自由化程度高,融合意愿强。因此,两个《协定》最终达成共识的概率较大,但中国作为亚洲大国完全可以对TPP缺乏包容性、透明性、非歧性表达我们的看法甚至提出批评。

2、中国现处于从世界贸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的阶段,全球贸易、投资愈自由化和便利化就愈对中国有利,但TPP谈判涉及的国营企业、环境标准和劳工标准、发展道路等条款,不符合中国政府和企业的利益,难以接受,现在不是讨论中国参加抑或不参加,美国邀请还是不要邀请中国的问题。

3、中国是全球贸易大国,人口众多,进口需求量大,世界各国都不会不重视中国的大市场。过去许多国家是以美国市场“发家致富”,现在则是以中国大市场积累财富,这一趋势将会越来越明显,因此,我们对TPP和TTIP不必惊慌失错,而应持淡定态度。你搞你的区域合作,我搞我的区域合作。

4、当今亚洲区域经济合作己不是20世纪80年代前的状况,形成了多层结构的、互为补充的区域合作模式:包括以东盟十国和中、日、韩三国为合作主渠道的“10+3”模式;以东盟十国分别同中、日、韩实质性合作的三个“10+1”模式;以东盟十国和中、日、韩三国,再加印度、澳大利亚与新西兰的“10+6”的开放式论坛模式。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谈判以及中、日、韩三国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谈判业己正式启动。进入新世纪以来,亚洲区域内贸易额从8000亿美元增加到3万亿美元,亚洲同世界其他地区贸易额从1.5万亿美元增加到4.8万亿美元,这充分表明亚洲区域合作是开放而不是封闭的。

5、亚洲区域合作的突出特点是中小国家群体主导,大国不同程度参入。这种组合方式在全球区域合作中“独树一帜”,是一种新创举,形成了国际关系中新的力量来源和权力中心,从而改变大国主宰国际事务的局面,促进了国际关系的民主化。TPP与TTIP只不过是区域合作的一种形式——跨区域合作,亚洲一些国家虽然加入TPP,但这些国家绝不会放弃亚洲区域内合作。中国作为亚洲大国应继续推动具有亚洲特色的区域合作,与其他国家一道夯实区域合作的基础,不断取得区域合作的实效,使亚洲区域合作更加具有凝集力和吸引力。

6、世贸组织是规范全球多边贸易规则的机构,经各方谈判确定的规则,各成员方都应予以遵守。世贸组织虽然不禁止成员方参加或组建自由贸易区等多种区域合作实体,但是,各种区域经济合作组织所制定的规则不能违背世贸组织确立的贸易、投资自由化与便利化。区域性多边合作规则与全球性多边规则不是相互排斥而是相互补充的。

但由于2002年1月31日正式启动的多边贸易谈判,即“多哈回合”谈判,因各成员方几乎在所有谈判议题上都存在分歧,形成了不同利益群体。尤其在普遍关注的农业问题、特殊与差别待遇问题、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及公共卫生问题上,各成员方的分歧更加难以弥合。因此,“多哈回合”谈判一再延期,无法在既定时间内结束谈判。全球多边贸易谈判受阻,加剧“重区域主义”而“轻多边主义”倾向,存在WTO被”边缘化”的风险。世界各国应继续坚持“多边合作与区或合作并举的方针”,加强“南北沟通”,在即将选出的WTO新干事长的主持下,争取早日结束”多哈回合”谈判,进一步推动全球贸易、投资的自由化与便利化。

(作者为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基金会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前所长)

 

责任编辑:大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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