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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振春等:“里滕豪斯案”再次撕裂美国
发表时间:2021-12-30 21:56 来源:国际网
“里滕豪斯案”宣判后在美国引起巨大争议,一些持有异议者认为里滕豪斯脱罪完全是白人至上主义作祟。在政治极化的背景下,“里滕豪斯案”再次撕裂美国社会。

2020年8月25日,未满18岁的美国白人少年凯尔·里滕豪斯(Kyle Rittenhouse)在威斯康星州基诺沙县向三名参与“黑人的命也是命”运动的人士开枪,造成两人死亡、一人受伤。里滕豪斯被控一级故意谋杀等五项罪名。2021年11月19日,里滕豪斯谋杀案在威斯康星州基诺沙县巡回法院开庭审理,陪审团裁定所有罪名皆不成立,里滕豪斯的行为属正当自卫,里滕豪斯被判无罪并当庭获释。

在对“里滕豪斯案”做出评析之前,有必要对该案做一个简要回顾。2020年8月23日,威斯康星州基诺沙县“黑人的命也是命”运动从和平示威逐渐演化为暴力骚乱,当地宣布进入紧急状态。一家名为“基诺沙卫队”的民兵组织在社交媒体上呼吁民众“武装起来保护我们的生命与财产”,时年17岁的里滕豪斯参加了这项招募活动。8月25日,原本住在伊利诺伊州的里滕豪斯来到基诺沙县,持枪保护当地商铺的安全。而在这一过程中里滕豪斯与抗议者发生冲突,并对三名抗议者开枪,导致两人死亡,一人受伤。

“里滕豪斯案”宣判后在美国引起巨大争议,一些持有异议者认为里滕豪斯脱罪完全是白人至上主义作祟。在政治极化的背景下,“里滕豪斯案”再次撕裂美国社会。

里滕豪斯属于持枪自卫吗

判断“里滕豪斯案”是否公正的首要问题是究竟应该如何定义持枪自卫。2008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赫勒案”中以5比4的票数判决: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保护个人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在这份充斥着保守与自由意识形态对决的判决中,五名保守派大法官以区区一票的多数确立了富有争议的个人持枪权。自由派大法官布雷耶表示,该判决“将会造成不幸的结果”,因为“此判决对于如何评估(枪械)管制的标准着墨并不多,全国缺乏一个清晰的标准去应对这些挑战”,其中最大的挑战莫过于对于持枪自卫如何定性。

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而导致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正当防卫。但是,对于个人能否在公共场合开枪自卫在美国一直未有定论。目前,美国有超过30个州有“不退让法”(Stand-your-groundlaw)。根据该法,民众受到威胁或者感到威胁时有权保护自身或者他人,即使动用的手段(包括开枪)可能致命,也无需履行退让义务。目前在已经通过“不退让法”的州,取消了使用枪支自卫前必须穷尽其他自卫手段的要求。

“里滕豪斯案”事发地威斯康星州是美国为数不多未通过“不退让法”的州之一,这也导致了美国一些民众认为里滕豪斯开枪杀人是“防卫过当”,甚至是“故意谋杀”。事实上,尽管威斯康星州未通过“不退让法”,但是该州对于自卫权的规定并未悖离全美主流看法。一般来说,在持枪自卫造成伤亡的案件中,是由检方举证来反驳被告的自卫主张,而不是要求被告证明他开枪自卫前已经用尽了所有其他选择。在“里滕豪斯案”中,由于检方无法证明里滕豪斯还有其他选择来确保他的安全,因此开枪自卫成为其唯一选项。然而,一些美国民众认为,“不退让法”对于开枪自卫定义的边界过于含糊,从而导致产生很多负面影响。2018年美国智库兰德公司对“不退让法”做出以下评估:“有适度的证据表明,不退让法可能会增加杀人率;有限的证据表明,这些法律增加了枪支杀人案。”

总体而言,美国对于开枪自卫定义的边界在扩张。当前,美国许多州正扩大自我防卫相关法律,放宽公共场合持枪的法规限制,全美枪支贩售及枪支暴力事件正在增长。有相关数据显示,2021年又有六个州取消必须取得公共携枪许可证的要求,为历年来最多。2021年11月3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就一起关于“纽约州限制在公共场合隐蔽携带枪支”的案件举行听证会,这是美国最高法院最近十多年来首次受理有关持枪权的重大案件。在这起案件中,最高法院六名保守派大法官对纽约州1913年出台的枪支限制法律提出质疑,这项法律规定在公众场所携带隐藏枪支以自卫必须证明有“正当理由”才会获得许可。以罗伯茨为首的六名保守派大法官认为,要求在公众场所携带枪支自卫的人提出申请表明有特殊需要是违反人权的。罗伯茨等保守派法官认为:“根据《权利法案》,获得许可才能行使一项权利的想法是不正常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表现出的保守倾向引起了三名自由派大法官和美国支持控枪人士的高度担忧。纽约州政府表示,如果联邦最高法院废除枪支限制法律,将“对公共安全造成毁灭性的后果”。

有正义感的“义警”还是右翼民兵组织成员?

在这起案件中,里滕豪斯是否属于“民兵组织”也是左派关注的一个焦点。左派人士普遍认为,未成年的里滕豪斯从伊利诺伊州莫名其妙地跨州来到威斯康星州基诺沙县参与民兵安保队动机不纯,意图给里滕豪斯贴上右翼民兵组织成员的标签;而右派却认为基诺沙县政府对于“黑人的命也是命”运动毫无作为,任由暴力活动蔓延,才使得一名少年需要持枪保卫家园,充当“义警”。

美国这个国家非常特殊,先有民兵后有常备军,体现了其公民自治的传统。美国依靠民兵打败英国殖民者才获得独立,因而民兵的历史地位也被写入了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该修正案规定:“管理良好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的,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因此,在美国民兵曾一度有着光荣的含义,即每一个自由人都有权利和义务拿起武器,保卫国家的自由、法律和秩序。而现如今,美国的民兵组织却良莠不齐,有些极右民兵组织甚至沦为暴力恐怖组织。一般来说,极右民兵组织都信奉白人至上主义,仇恨少数族裔群体,这些“民兵组织”传统上是反政府的。他们认为,美国宪法赋予了其合法权利,可视情况采取措施推翻政府。近年来他们在美国各地参与制造了多起针对政府的暴力事件。因此,为了坐实里滕豪斯具有白人至上主义倾向,左派媒体千方百计暗示里滕豪斯与极右民兵组织有瓜葛,基诺沙县检察官甚至也曾一度往这个方向进行引导,但最后陪审团还是没有做出这样的裁定。

种族问题引起的社会动荡加剧了美国自由与保守两大阵营的对立与政治极化。在此背景下,美国极右民兵组织获得了运作空间,对国家安全构成了威胁。6月16日,拜登政府发布《反对国内恐怖主义国家战略》(National Strategy for Countering Domestic Terrorism),该报告确定白人至上主义者、以“民兵”自居的暴力组织和民兵暴力极端分子是美国国内最大的恐怖威胁。

美国民众持枪呈低龄化趋势

“里滕豪斯案”把美国未成年人持枪问题再次推向舆论风暴眼。2021年6月3日,在美国佛罗里达州沃卢西亚县发生一名14岁女孩和一名12岁男孩与警察枪战事件,14岁女孩险些丧命。近年来,美国公民持枪呈现低龄化趋势,这与持枪派利益集团的推动不无关系。持枪派利益集团宣称,允许儿童在成人监护下练习射击,有助他们从小了解枪支危险性和安全使用知识,培养尚武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美国国内还出现了儿童射击培训学校。一般来说,在美国合法购枪的年龄是18岁以上,年满18岁可购买长枪,满21岁可购买手枪。但是,这并不意味着18岁以下的少年不能持枪。目前,美国大约有27个州以及华盛顿特区正致力于通过立法避免儿童接触枪支,15个州制定了严格的儿童枪支接触禁令。尽管如此,仍有一些州却降低了持枪年龄的界限。2021年11月,威斯康星州共和党籍州长斯科特·沃克(Scott Walker)签署法律,允许不到10周岁的儿童在一名经过训练的成年人陪伴下持枪打猎。威斯康星州有法律明确规定,“任何18岁以下的人持有或携带危险武器,均为A类轻罪”,但是出于军队服役、射击训练、打猎等原因未满18岁公民持有长枪不受此限。因此,虽然里滕豪斯未满18岁,但在法官看来并不实质违反威斯康星州的相关规定。

政治极化背景下的司法公正被质疑

在前文提及的“赫勒案”中,自由派大法官就对个人持枪权表达了忧虑:一定要平衡好个人权利和公共利益。他们认为,政府控枪政策的目标是为了捍卫公共安全利益,民选的立法部门更能专业地评判枪支政策的社会结果,“赫勒案”的判决过度保护了个人的持枪权而忽视了公共安全利益。在社会生活中,利益主体的偏私性和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倾向,可能会带来有损公共利益的行为,因此应对个人权利进行一定限制。法学家博登海默说,公共利益是一种独立的利益形态,它并非所有社会成员利益的总和,社会成员的利益有时会与公共利益产生冲突,且不同成员间的利益也会产生冲突,甚至侵害和危及公共利益。如果奉行个人利益高于社会利益,最终将导致“整体利益最小化”,牺牲的是社会整体利益。美国个人持枪权与公共安全利益的张力深刻反映了这一点。

而当持枪权与种族主义、白人至上主义和政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时候,社会矛盾就会更加尖锐,社会分化与对立更加严重。不仅公众和媒体对“里滕豪斯案”看法两极分化,共和、民主两党对该案看法也大相径庭。英国《经济学人》杂志和YouGov的一项联合民意调查发现,3/4的民主党人认为里滕豪斯应被定罪,而2/3的共和党人则认为他无罪。右翼政治人物和保守派人士认为该案的判决体现了司法公正,而多名美国左翼政治人物和自由派人士认为该判决体现了司法不公。美国刑法教授卡蜜·查维斯(Kami Chavis)甚至认为,“里滕豪斯案”的判决可谓因“人”而异,若是种族、年龄、被害人有所变化,或者当时事态略有不同,很可能判决结果就大不一样。

(作者江振春为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教授、邰丽玉为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研究助理,文章转自世界知识期刊)

责任编辑: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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