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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宇燕:全球治理:共同利益与冲突利益的权衡
发表时间:2015-05-29 18:05 来源:国际网
考虑到形成全球集体行动极其困难,特别考虑到世界本质上是一个垄断竞争市场,故绝大多数集体行动属于小集团性质。一旦受到特定选择性激励驱动而形成的狭隘利益集团取得支配地位,那么由此产生的全球治理便会是非中性的或偏袒性的,他们甚至不惜牺牲大多数行为体的利益来增进自身利益。在此,激励和公正之间的矛盾,无非是全球治理中的有效性和代表性之争的另一种表述。

大约半个世纪前,哈佛大学教授托马斯˙谢林出版了一本书,题目为《冲突的战略》,其核心观点之一是:博弈方参与博弈以及如何博弈起因于存在共同利益和冲突利益。

为了说明共同利益和冲突利益并存,谢林在书中举了这样一个例子:两个人分享一百美元,条件是他们各自写下的期望数额之和必须小于等于一百美元,否则两人分文都得不到。只有合作方可得到一定数额的美元,表明两人有共同利益;在具体分配上你多得的便是我少得的,显示出两者间存在冲突利益。

“让简单易懂的个例蕴含普遍性”是本书的一大特点,或许正因为这一特点,此书成为把谢林送上200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领奖台的著作。

全球问题与此例子有相通之处。世界和平、气候变化、开放的贸易体系、国际货币金融体系的稳定等全球问题,无一不事关全人类福祉,每个国家都是利益攸关方;与此同时,这些全球问题的解决又远远超出某个或某些国家的能力范围,从而使国际合作成为必须。使问题变得更为复杂的是,和平的实现、气候变化问题的应对、开放贸易体系的获得、国际货币金融体系稳定的维持等等,既不是免费午餐,还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一旦涉及成本分摊,各利益攸关方承担多少的问题至少就短期而言意味着利益冲突,进而激烈的讨价还价在所难免。

由于和平这类全球公共产品所具有的非排他性,也就是说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享用,故各国无形中均受到了一种激励:让别国付费并让自己成为搭便车者。其结果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集体行动难题,或曰市场失灵,或曰公地悲剧,或曰合成谬误。

日益严峻且必须加以解决的问题是全人类的,而作为解决这些问题的通常办法——建立统一且具有权威的世界政府——在现实中又不可行。结果,为了解决高度复杂的全球问题,人们只好另辟蹊径。作为缺位的世界政府的替代品,全球治理开始登上世界舞台。

在此,全球治理指的是国家或非国家行为体为解决各种全球问题而确立的自我实施制度或规则之总和,这些制度来自于各利益攸关方之间协商与谈判后达成的共识,此共识就本质而言无非是各行为体权衡共同利益与冲突利益后的均衡解。

鉴于全球问题形形色色,亦鉴于特定全球问题对不同行为体的利益攸关程度相差甚远,也鉴于各行为体综合规模或谈判能力迥然不同,还鉴于各行为体内部权力结构及决策机制各有特点,故全球治理形式千姿百态,参与者复杂多样,功效参差不齐,空白或不足随处可见,达成普遍共识并形成集体行动困难重重。

说到集体行动,就不能不提及谢林的学生和后来的同事曼瑟˙奥尔森。在《冲突的战略》面世后的第五年,奥尔森出版了经由谢林指导博士论文《集体行动的逻辑》,并在书中深化且发展了谢林的想法。其中颇具见地的命题可概述如下:共同利益只是形成集体行动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而形成集体行动的充分条件则在于行为体数量较少且存在所谓“选择性激励”。这里,选择性激励包含相互关联的两层意思:一是行动体参与集体行动可获得比不参与更高的预期收益,二是行为体不参与集体行动将面临更高的机会成本。从相当意义上讲,人数少这一条件的实际功能主要体现在强化选择性激励上面。毕竟,人数少时每个人从集体行动的产出中得到的份额就大,人数少时每人对集体行动产品所做贡献更容易被识别从而减少搭便车行为,人数少时达成共识和最终形成集体行动的交易成本也更低。

事关人类福祉的全球问题之解决途径在于有成本的全球公共产品的供给,而公共产品在享用上的非排他性又鼓励所有潜在行为体逃避责任或成为搭便车者。由此可见,全球问题、全球公共产品、全球集体行动构成全球治理的三大支柱。全球治理的逻辑脉络经过上面的梳理至此已清晰可见:全球问题的产生与解决,源自全球集体行动形成后创造的全球公共产品。进而言之,在整个逻辑结构中,集体行动处于核心地位,这样讲不仅是因为集体行动具有承上启下功能,扮演着全球治理的创造者和维护者角色,还因为对全球问题的识别、评判和成本分摊也在集体行动形成过程中完成。考虑到形成全球集体行动极其困难,特别考虑到世界本质上是一个垄断竞争市场,故绝大多数集体行动属于小集团性质。一旦受到特定选择性激励驱动而形成的狭隘利益集团取得支配地位,那么由此产生的全球治理便会是非中性的或偏袒性的,他们甚至不惜牺牲大多数行为体的利益来增进自身利益。在此,激励和公正之间的矛盾,无非是全球治理中的有效性和代表性之争的另一种表述。

在同一本书中,谢林谈到了被传统经济学忽略的一个重要现象,即财富和秩序的创造和摧毁是一个高度不对称的过程。据他估算,一个仅拥有高中毕业文凭的工人一年辛辛苦苦创造的价值不过四千美元,但只要他愿意,他就可以毁掉成千上万倍的财富。如果可以通过威胁要破坏便可获得其可能毁掉财富的一小部分,那么这个人便会成为敲诈勒索者。谢林的这一提醒十分必要。毕竟这个世界上确实存在着个别能够以某种方式毁灭世界或给人类带来巨大伤害的行为体。让他们在公正有效的全球治理环境中循规蹈矩,同样是一种全球公共产品。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所长,文章转自澎湃)

责任编辑: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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