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TPP在未来经贸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同时,它也是亚太经贸圈和北美经贸圈连接的重要纽带。中国加入CPTPP是我国实现双循环的重要内容,或者说加入CPTPP是落地外循环的一项重要内容。新发展格局的主要内容是双循环,一是出口目的国多样化,二是进口规模扩大化,三是服务贸易数字化,四是对外投资多样化,五是“一带一路”差异化,六是地区经贸合作递进化。从内容上讲,CPTPP属于地区经贸递进化中的一块,中国可以实现两条腿走路,一是RCEP,二是CPTPP。如果和外循环的五个方向相对应,RCEP是落实落地这五个方向的重要载体。 |
第一,怎样认识CPTPP在全球经贸体系中的位置? 当前全球化发生了深刻变化,其中一个显著特征是明显的贸易保护行为,但这不代表全球化趋势已经发生根本改变。贸易生产地区化和贸易多边化,这两个全球化的基本特征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一方面,一个国家生产一个产品的某一部分的零部件再找一个地方来装配,这一生产形式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由于WTO在自身发展中碰到了一些困难,特别是争端解决机制不够完善,导致以WTO为代表的多边经贸合作逐步势微。另一方面,地区经贸合作越来越重要。目前全球形成了三足鼎立的局面,一是以美国为核心节点的北美经贸区,二是以德国为核心节点的欧盟经贸圈,三是以中国为核心节点的亚太经贸圈。三大经贸圈背后是三大地区独有的贸易协议,分别是美加墨贸易协议、欧盟一体化和RCEP。三足鼎立不等于是三者孤立,彼此也有紧密联系或者说正准备走向紧密联系。比如,从某种程度上讲,CPTPP就是北美经贸圈和亚太经贸圈合作的纽带和桥梁;连接亚太经贸圈和欧盟的是中欧全面投资协定,连接北美自贸圈和欧盟的是北大西洋贸易投资协议。所以,从这个角度看,CPTPP在未来经贸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同时,它也是亚太经贸圈和北美经贸圈连接的重要纽带。 第二,中国加入CPTPP是我国实现双循环的重要内容,或者说加入CPTPP是落地外循环的一项重要内容。 中国有几个区域经贸合作在外循环中比较重要。一是“一带一路”倡议或者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特别是海上丝绸之路的建设。海上丝绸之路的建设主体就是RCEP,之前是中国与东盟自贸区,现在是RCEP这15个国家。二是CPTPP,三是中欧的CAI。中国积极表态申请加入CPTPP,一方面是推动地区经贸合作和全球化合作的积极体现,另一方面是落实落地外循环,更进一步地推动对外开放。 第三,在CPTPP谈判中可能需要遵守或者可以考虑的一些原则和建议,可以概括为积极表态、有序推进、有所侧重、主次分开。 积极表态。政府明确表态要申请加入CPTPP,这彰显了中国对外开放的态度。今年是中国入世二十周年,中国在过去的二十年中不断扩大开放,不管是态度还是力度都非常清楚地传递了这一信号。 有序推进和有所侧重。在CPTPP中,以关税减免代表的贸易自由化收益比较小。中国目前加权进口关税为4.5%,简单平均进口关税为7.7%。同简单进口关税相比,加权平均关税更有说服力。4.5%在全球仍属于较低水平,从4.5%降到0还有一定空间。但关税减免带来的收益并不明显,不像二十年前刚入世时15%的关税水平。所以,CPTPP的作用和意义不在于商品贸易,而在于数字贸易以及服务贸易等其他方面。就数字贸易和服务贸易而言,中国在环境、知识产权保护、数据、国企、劳工这五个方面和CPTPP中11个国家的距离较远,在未来的谈判中,中国在这些领域可以取得比较快的突破或者比较明显的进展。从环境方面来看,保护环境、《巴黎协定》、“双碳目标”已经成为全球共同追求的目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理念已经为全球所认同。中国在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努力,包括在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占到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的30%,这都是走在发展中国家前列的。因此,在环境方面和CPTPP11个国家对标没有太大问题,甚至可以说中国是一个标杆或者表率,环境方面是最容易对标和接轨的。从知识产权方面来看,博鳌论坛和之后的多次重大会议都强调了中国要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积极推进WTO关于TRIPS与知识产权相关协议的具体条款落实落地。这一点跟CPTPP的成员国对接难度也不大。后面三点有所保留。首先,从数据方面来看,对于数据开放,全球基本上形成以美国、欧盟、中国为代表的三个不同的态势。美国要求更加开放,因为美国在数据方面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一般在某个行业中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便会要求开放,如果处于劣势便会要求保护。当然一般不会叫做保护,而将其称为公平贸易。环境和劳工等方面的政策便是公平贸易的内容,公平贸易其实就是贸易保护。在数据方面,中国和美欧的诉求并不统一。中国有自己改革开放的步伐,也有符合国内经济的自身需求。因此,在数据方面的开放,我国的态度更接近于欧盟,而不是更接近于美国。换言之,如果CPTPP数据政策比较接近美方,中国可能进行谈判。其次,从国企方面来看,中性原则不代表没有例外。在涉及国计民生的领域,不同国家在不同阶段都有一定的补贴和保护。产业政策不是一个空洞的词,而是一个阶段性的措施,可以说所有的国家在不同的阶段都有一定程度的产业政策。产业政策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表现形态,有的是针对国有企业,有的不见得是针对国有企业。简而言之,国企领域仍存在一定的分歧,改革还是要按照自己的步伐进行。最后,从劳工方面来看,我并不认为把劳工写入CPTPP是比较合理的要求。比如,它认为强制劳动和低工资是不合理的。这是一种不科学的说法,因为每个国家的要素禀赋不同。中国劳工比较丰富,因此中国工资较低,不能就此认定中国不符合劳工标准。劳工标准在国际贸易中是不科学的。反过来说,美国是资本丰富型国家,因此资金比较便宜,我们可以认为美国存在补贴。因此,在劳工方面,中国要坚持自己的观点。比如,在美加墨协议中,墨西哥如果每小时汽车工人工资低于16美元,这个产品出口到美国就违反了美加墨贸易协定。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这不见得是公平的贸易体系,从这个角度,CPTPP是一个最高规格的自贸协议,是灵活度最低、最为僵化的、要求一致化程度最高的自贸体系,这是客观描述。新发展理念中第一个是理念创新,创新不只是科技方面的创新,更是规则规制的创新。中国不应简单地对标国际标准,应该成为国际标准的制定者而非简单的遵循者。对中国来说,对CPTPP所有的规定并非需要照单全收,为了加入CPTPP而加入CPTPP,而是应该有所区别地看待,哪些是符合我们国情,哪些是符合我们的利益,之后有序推进,有所侧重。 主次分开,当前重点还应放在RCEP。RCEP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两方面提供了丰富的内容,对中国对外开放乃至通过对外开放进行对内改革提供了有益措施。RCEP相对CPTPP更加强调灵活性和一致性的协调。比如,服务贸易乃至对外投资的清单模式,它采用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相结合的方式,发达程度比较高的7个国家采用负面清单,另外8个国家采用正面清单的形式,这是比较符合各个国家情况的一种方式。 中国应积极表态加入CPTPP,不以拜登政府是否愿意加入CPTPP以及美国能否加入CPTPP作为评判标准,按照国内经济形势及体制机制的特征有序推进。 如何以加入CPTPP为契机,融入到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中,推动中国经济持续健康的增长? CPTPP是实现双循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一项重要内容。新发展格局的主要内容是双循环,一是出口目的国多样化,二是进口规模扩大化,三是服务贸易数字化,四是对外投资多样化,五是“一带一路”差异化,六是地区经贸合作递进化。从内容上讲,CPTPP属于地区经贸递进化中的一块,中国可以实现两条腿走路,一是RCEP,二是CPTPP。如果和外循环的五个方向相对应,RCEP是落实落地这五个方向的重要载体。 一是出口目的国多样化。中美经贸关系日趋复杂的背景下,中国企业不应只瞄准欧美的成熟市场,更应该考虑多元化发展。特别是和中国经贸关系合作比较多的东盟国家,应该是我国出口企业出口的方向。新兴工业市场虽然没有成熟的市场那么好做生意,但还是要假以时日,未雨绸缪,一步一个脚印,慢慢开拓出口业务。当然CPTPP涉及到的11个国家,大部分国家也就在这些国家中,所以它是一个载体。 二是进口规模扩大化。其实是三类产品进口,一是高质量最终消费品进口,可以帮助国内消费者享受到更好更多国外产品,提升居民幸福感和获得感。二是进口中间品,中间品进口有利于关税下降,进口中间品成本下降有利于提升企业利润,帮助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三是最终进口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跟国内产业形成竞争,通过竞争的作用创造出优胜劣汰、强者做大的格局,有利于整体生产率的提升。 三是服务贸易数字化。相对商品贸易来讲,我国服务贸易处在规模相对较小的态势。服务贸易需要扩总量,调结构,树特色。扩总量,我国服务贸易总量只有2000亿,规模太小,要向发达国家学习继续把服务贸易做大。调结构体现在服务贸易的具体方向上,比如旅游、教育、运输这三大类,中国应该加快规模发展。树特色,比如韩国美容产业做得非常好,中国也应该挖掘自己的特色产业,比如中医产业。 四是对外投资多样化。企业走出去是第一步,企业走进去是第二步。从走出去到走进去的关键点是要分不同的国家进行不同产业的投资。像非洲许多国家适合进行矿业方面的投资,或者是劳动力密集型产品的投资。 五是“一带一路”差异化,陆上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都很重要,中国要两条腿走路。优先发展海上丝绸之路,以及中国与海上丝绸之路国家的经贸,因为我国同这些国家的经贸远高于和西亚18国、南亚7国等陆上丝绸之路国家的贸易。 六是CPTPP这些国家和RCEP国家有很大的重合度,如CPTPP11国增加的国家其实是北美经贸圈和南美的智利,剩下的国家都是RCEP和海上丝绸之路国家经贸圈所覆盖的,所以可以认为是海上丝绸之路的扩展。 (作者为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党委书记、副院长,以上观点整理自作者在中国宏观经济论坛宏观经济热点问题研讨会上的发言,文章转自“中国宏观经济论坛”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