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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群艺:日本签日欧贸易框架协议,意在TPP领导权
发表时间:2017-09-07 17:50 来源:国际网
从日本角度来看,退而求其次的日欧EPA,还是着眼于推动TPP,并且求得自身在没有美国参与的TPP中的主动甚至领导权。在美国退出TPP后,如果日欧EPA生效,对于日本在TPP中的影响力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加分项。日本可以借此成为FTA体系中的轮轴国,形成新的供应链依附体系。与此同时,日欧EPA生效更为重要的是给同时进行的其他区域性贸易协定(如RCEP)设定了更高的起点,日本自然而然地成了新规则制定者。

日本与欧盟在7月6日达成贸易协定EPA(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框架协议,双方称力求尽快签订最终协议,并争取在2019年使协议生效。

在谈判中,日本使用的是经济伙伴关系协定EPA的名称,而非自由贸易协定FTA(Free Trade Agreement)。虽然日本政府一再强调EPA和FTA是等义的,但无论是15年前与新加坡签订的日本第一个贸易协定“日本-新加坡新时代贸易伙伴关系协定”,还是之后与墨西哥、智利、马来西亚、泰国等签订的贸易协定,都分别使用了与FTA不同的协定框架。

根据日本外务省的定义,FTA是指“在特定的国家或地域之间削减或撤除商品和服务贸易的关税与贸易壁垒,是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其中一项内容”;EPA是指“促进特定的两国或多国之间贸易以及投资的自由化,撤除规制,协调各种经济制度,强化各领域的经济关系”。可见后者的涵盖远远超过前者。

从内容上看,日本与菲律宾签订的EPA协定包括商品贸易、原产地规则、海关手续、无纸贸易、服务贸易、投资、自然人的移动、知识产权、竞争和投资环境等条款,其涵盖范围远远超过了一般的FTA协定。EPA是日本对于FTA的基本设定,反映出日本对于非贸易领域的重视以及推行“日本化”的政策目标。与现有的FTA协定相比,EPA走得更远。

反观日本至今签署的15个EPA协议,之前选择比FTA更有约束力的EPA的原因在于:(1)与贸易领域的开放相比,日本更重视对外直接投资的利益;(2)通过签订EPA,日本可以有效地在协约国推行政策法律制度的“日本化”。这两个原因有地域差别,其中第二条主要针对亚洲特别是东亚地区。

而在日欧EPA的协商过程中,投资利益显然是得到了保证,但双方已经是各自数一数二的投资伙伴国,即使说是锦上添花,效果也并不可观;并且,“日本化”的政策意图也受到了挑战,这次呈现的场景是日本做出了让步,其结果颇有“欧盟化”意味。虽然日本可以获得汽车整车以及零部件关税的逐年消除,但日本却要遵循谈判伙伴的诸多要求,包括开放日本高度保护的农产品部门以及遵循欧盟的标准甚至价值观。

实际上,日本与欧盟早在2013年3月就开始了贸易谈判,但其谈判无论是在日本还是在欧盟方面都无优先度。日本自然最想推进的还是TP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而欧盟则更为关心TTIP(跨大西洋贸易和投资伙伴关系协定),可以说是美国新政府贸易政策的转向,将原本不被看好的日欧EPA推到了谈判双方的桌面上。

欧盟委员会主席容克与理事会主席图斯克的任期将在2019年秋结束,这可能是双方宣布推进EPA在2019年初生效的欧盟方面原因。对于日本来说,2015年生效的韩国-欧盟FTA,使日本感受到了汽车等向欧盟出口的传统产品的压力,但这还不足以让安倍首相顶住国内的压力。有评论说,日欧EPA或能冲击美日与美欧贸易,让美国面临出口缩水的内部压力,从而迫使特朗普总统调整思维,甚至重返TPP。但美国政府更为关心的是国内的就业问题,虽然日欧EPA可能会带来贸易冲击,但这最多可能促使美国在重开的NAFTA(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中强调北美市场的整体性,加强美国、加拿大、墨西哥的贸易联系,想使美国重返TPP谈判桌的想法就有些一厢情愿了。

从日本角度来看,退而求其次的日欧EPA,还是着眼于推动TPP,并且求得自身在没有美国参与的TPP中的主动甚至领导权。

这个政策意图可以依托于日欧EPA的超级FTA(Mega-FTA)效应。毋庸置疑,日本与欧盟均为超级经济体,两者人口相加虽只占世界总人口的8.6%,但在2016年拥有全球28.4%的GDP与36.8%的贸易贡献度。不仅如此,从超级FTA的存在基础——全球供应链(GVC)来看,签约双方分别主导着亚洲与欧洲两大生产中心,在这两个区域聚集了众多的生产链成员国家,协定的签订可以形成更为稳定的投资与贸易流。这种超级FTA情景的出现,应验了鲍德温在2012年提出的“WTO2.0”模式,即依据GVC对全球市场进行自然划分,并由其中的供应链中心大国主导新规则的制定。欧盟也有同样的想法,因此也是不顾内部的强烈反对声,与日本一拍即合。

这种超级FTA效应可以重新凝聚TPP的向心力。事实上,在美国退出TPP后,虽然日本和新加坡力主TPP的生效,但即使是TPP内部也是质疑声不断。如果日欧EPA生效,对于日本在TPP中的影响力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加分项。日本可以借此成为FTA体系中的轮轴国,形成新的供应链依附体系。

新规则的制定表现为高标准的市场准入度以及贸易领域以外的制度同一化。由于日欧双方的关税率本就不高,所以这次框架协议中可以实现双方90%的关税税目即刻降为零关税,最终将达到99%品目的无关税贸易。例如,葡萄酒关税税率在双方进出口中即刻降为0,日本酒也得到同样的待遇;日本同意在16年内废除欧盟奶酪制品的进口关税,作为交换,欧盟同意分6~8年废除从日本进口的汽车与电视机的关税。不仅如此,欧盟承诺保证对来自日本的投资与服务业的规制透明,承诺日本在欧盟人员流动的自由度;日本也网开一面,开放农产品市场,在汽车、化工产品、电子机械产品、食品安全以及医疗产品方面废除非关税壁垒,保护欧盟的地理标志(Geograhical Indication Products)产品,甚至考虑开放铁路等政府采购市场。这些不低于TPP谈判条件的项目,不仅可以提高日本国内民众对贸易协定的接受程度,促使TPP早日生效,更为重要的是给同时进行的其他区域性贸易协定(如RCEP)设定了更高的起点,日本也就自然而然担当起新规则制定者的角色了。

(作者为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博士,副教授,文章转自《第一财经日报》2017年8月28日)

责任编辑: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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