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铃木一人:日菲国防装备品及技术转让的意义
发表时间:2016-07-26 17:01 来源:国际网
日菲国防装备品及技术转让协定,是日本外交政策转折的象征性案例。它的成功,将推动以国防装备转让三原则为核心的日本外交政策和安全保障战略的实现。

今年2月底签署的日菲国防装备品及技术转让协定,是为了加强日本和菲律宾两国政府参加的国防装备品及技术联合开发、生产以及安全保障和国防领域合作的一个法律性框架。但是,从国防装备技术的观点来看,日本与菲律宾之间的差距较大,难以想象这是在两者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联合开发和生产的。相反,倒不如说该协定是如以下四点所示,是日本外交政策战略的一个方面,是指明今后日本外交政策方向的一个好例子。

第一,在紧张关系不断升级的南中国海,虽然日本不会作出直接行动,但是这个协定对受到中国威胁的国家,发出积极实施支援的战略性信号。在装备上菲律宾绝对比不上中国,通过日本对菲律宾的支援充实其装备,可以牵制中国;同时也暗示,如果紧张关系持续,将来也可能会实施更大的支援。

第二,作为目前国防装备品转让项目,仅限于出借日本海上自卫队TC90二手训练机。这不是提供直接的军事能力,只不过是通过训练机培养飞行员为主要目的,不能断言是对中国的一个直接抗衡的措施。可以说这体现一种平衡感,就是一边通过这种“软”手法发出外交政策的信号,一边提供不会加速紧张关系效果的装备。当然,如果中国不认真领会这一信号,日本也可以按照协定,实施更加“硬”的装备转让。

第三,是把2014年制定的国防装备转让三原则,有效地应用到实际外交政策战略上。迄今根据武器出口三原则,是要求日本政府慎重对待任何武器的出口和联合开发。据日本内阁官房长官的谈话,虽然作为例外措施,可以参与国际联合开发F-35战斗机等,但要把国防装备合作作为外交政策来有效应用,仍有其局限性。因此,日本政府对武器出口三原则进行了修改,并转变为国防装备转让三原则。但在过去两年里所展开的政策,是与美国涉及高速多体船最佳化的联合研究、弹道式导弹能力升级型拦截导弹的联合开发等有关共通装备,以及与英国就化学和生物防御技术合作和空空导弹的联合开发等。与具有同等技术水准的欧美各国的联合开发,而没有大步迈出像参与F-35战斗机那样的国际联合开发的路线。

然而,现在国防装备转让三原则已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虽未能最终得标,但向澳大利亚出口潜水艇,却大大迈出了迄今国际联合开发的这一路线,是出口整套装备系统的一种挑战。尤其澳洲是西太平洋的准同盟国,如果是为了抑制中国崛起而出口潜水艇的话,澳洲和该项目对日本外交政策和安全保障战略上来说,非常重要。另外,与印度的国防装备合作,尤其是对US-2搜索救援水上飞机的转让,也已进行研讨。这也作为日本为抗衡中国,而加强了与印度的合作关系,目的在于强化其海上侦察监视能力。

在这种形势变化下,日本和菲律宾的国防装备品及技术转让协定,可以把新的日本外交政策和安全保障战略,当作一个首次具体化的成功事例看待。通过该协定,日本和菲律宾的关系得到了加强,为菲律宾的能力升级做出贡献,是日本外交政策战略上的一个重要课题;通过制定了国防装备转让三原则,得以推进这一战略方向。

最后,该协定在面对日本国内舆论时,有助于让日本想要坚持的新外交政策和安全保障战略,取得正当化,并具有说服日本国民的效果。按卡赞斯坦(Peter J.Katzenstein)的分析,武器出口三原则一直被视为“准宪法”,在政治上被视作有宪法般的效力(《文化规范与国家安全:战后日本警察与自卫队》,1996年)。也就是说,以往日本在面向世界实践和平国家的理念时,对日本国家的理念有一个共识,就是由日本出口的武器和装备技术,要确保不用于纷争。为此,日本政府把武器出口三原则修改为国防装备转让三原则之际,遭遇各个方面的批判和抗议不断。日本政府不顾这样的国民舆论反对而制定的国防装备转让三原则,目的就是彰显它不仅限于日本的安全保障,还为了维护受到中国威胁的菲律宾国民的安全。此次日本和菲律宾的国防装备品及技术转让协定,以及与之相应的TC90训练机出借,不仅是“硬”的武器,而且也包括训练机这一“软”的手法,已成为一个理想的事例。

由此可见,日菲国防装备品及技术转让协定,是日本外交政策转折的象征性案例。它的成功,将推动以国防装备转让三原则为核心的日本外交政策和安全保障战略的实现。

(作者为北海道大学教授,文章转自联合早报)

责任编辑: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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