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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友兰:对《美国创新和竞争法案》六点看法
发表时间:2021-06-11 16:42 来源:国际网
目前全政府思维成为美国制定对华法案的指导思想。其中,科技是中美竞争的另一个主战场。但美国的这种短视的、不负责的做法将产生反噬效果,进一步煽动种族主义,撕裂美国社会,引发美国社会的动荡和不安。对于美国强硬对华政策,我们应保持战略定力,办好自己的事,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双方可坐下来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确保竞争是公平和良性的,以避免中美关系滑向冲突。

日前,美国参议院通过的《2021美国创新和竞争法案》,是美国遏华法案“汇编”。法案长达1400多页,包括了“芯片法案和开放式无线电接入网 5G紧急拨款”;《无尽前沿法案》;《战略竞争法案》;“国家安全与政府事务委员会的规定”;《应对中国的挑战法案》;“其他事项”等六个部分。法案运用国家权力的全部领域,包括科技、外交、军事、贸易,与中国展开全方位、系统性的竞争,以图打压中国的发展势头,巩固美国世界“老大”的地位。这标志着美国正通过立法形式开启全面遏华时代。

接下来法案将移交众议院审议。虽然还会有争持、增删、延宕,但是法案遏华主要内容不会改变。法案获得众议院通过是大概率的事。

由于篇幅的限制,本文只能就法案要点作概要性的介绍。从大的方面来看,法案由两大部分组成。

一是加大创新投入,全面提升美国科技竞争力。法案拨款500多亿美元以增加半导体及通信设备生产;要求国家科学基金会加强人工智能、机器学习、半导体、量子科学等十大关键技术领域研究,在2022-2026财年,向新组建的国家科学基金会“技术与创新学部”拨款290亿美元,用于大学技术中心关键技术重点领域的研究;奖学金和学术奖金;推动学术机构的技术转移;建立与运行的合作平台;关键技术研发;国家科学基金会各学部之间的协调工作。国家科学基金会的传统部门将在未来5年获得总额520亿美元的预算。法案这些规定意在占领关键技术领域世界制高点,将中国先进科学技术研发远远抛在后面,继续对中国实行要害技术的封锁。

为防止高新技术外泄,法案要求在国家科学基金会成立“研究安全和政策办公室”,负责协调所有研究安全政策问题,将针对盗用知识产权和破坏网络安全的制裁手段具体化;禁止联邦雇员参与中国的人才引进计划,并禁止参与中国人才引进计划的研究人员申请联邦研究经费;确定中国生产的光传输设备是否对国家安全构成风险等。

二是美国对华竞争是全方位的。在全面提高美国竞争力的基础上,法案动用了一切可以动用的外交、经济、军事、价值观工具抗衡中国,以图削弱或延迟中国发展的势头。

在外交上,法案重申强化印太安全伙伴关系,特别是由美日印澳组成的“四边机制”;加大印太军事援助力度,实施装备及舰艇转让;在西半球、欧洲、亚洲、非洲、中东、北极以及大洋洲全线应对中国的挑战等。在经济上,法案要求商务部制定中国知识产权侵权清单和中国政府补贴清单,审查出口管制物品清单,并决定是否有必要采取更多的出口管制措施;全面审查美国供应链薄弱环节,摆脱对中国的依赖;提出“一带一路”倡议的替代发展方案等。在军事上,法案强化与盟友在军控领域协调合作;监控中国海外军事设施;定期报告中国在弹道导弹、高超声速飞行器、巡航导弹、常规力量、核力量、太空力量、网络力量以及其他战略领域建设发展情况等。在意识形态方面,规定从2022年到2026年,每年拨款3亿美元以应对中国共产党的“恶意”影响力等。

法案公然干涉中国内政。法案宣称台湾是“美国印太战略至关重要的部分”,并认为“美台官员互动不应有所限制”,美国政府在与台湾“政府”交往时应当采取与其他国家政府相同的方式等;法案在2022年财年拨款1000万美元支持香港“民主”;针对新疆问题对华实施制裁。

几点看法。

第一,全政府思维成为制定法案的指导思想。法案涉及几乎所有美国政府的行政部门,为其规划了创新和竞争中应承担的任务和使命,指出在未来几十年,美国必须阻止中国在印太建立区域霸权,必须确保联邦预算满足对华竞争战略的需要。法案强调美国总统领导整个行政部门应对中国挑战,强化美国总统的统一指挥,主张“各联邦部门机构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副部长或以上级别的高级官员负责协调部门机构与中国的战略竞争政策”。

第二,科技是中美竞争的另一个主战场。为赢得科技竞争的胜利,法案提出的主要措施便是加大对美国科技创新的投入。按照参议院多数党领袖、法案发起人舒默的说法,该法案“将快速提升美国的竞争力,是几代人以来对美国创新和制造业最重要的政府投资之一”。此外,法案还通过产业链的重构、加大对中国科技企业制裁力度、对中国企业实施敏感高科技产品断供等措施,打压并削弱中国科技发展的能力。其根本目的是,促使中国产业链持续处于中低端水平,迟滞中国产业升级的进程。如果说贸易是特朗普政府与中国竞争的主战场,那么科技可能成为拜登政府与中国竞争而开辟的第二主战场。

第三,法案是美国遏华战略“实用大全”。法案不但包括原则性表述,还制定了具体的落实措施,包括各部门如何协调配合、资金运作数额、监督检查、进度时间表等,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法案有三个版本,分别为15页的概述、85页的简版和未经删改的原版。不管从事对美工作的专业人士,还是关心国家大事的普通百姓,至少,都值得看一看概述或简版。知己知彼,对美国遏华法律有个全面正确的认知十分重要。

第四,法案将产生反噬效果。出于推动立法程序的需要,法案妖魔化中国,渲染“中国威胁”,通篇充斥着冷战零和思维、对中国政府和中国共产党以及中国企业的恐惧和担忧。美国政客的这种短视的、不负责的做法将产生反噬效果,进一步煽动种族主义,撕裂美国社会,助长反华和反亚裔的仇恨犯罪,引发美国社会进一步动荡和不安。

第五,法案违背公平竞争原则。法案采取双重标准,一面指责中国对企业实施补贴,要求美国商务部制定中国政府补贴清单,另一方面又拨巨款支持美国半导体企业,充分说明美国的霸道和虚伪。此外,法案还规定美国基础建设项目必须使用美国生产的基建材料,将同类外国产品置于被歧视的境地。法案的这种“美国优先”做法是十足的保护主义,扭曲全球市场,助长不正当竞争,扰乱全球供应链。

第六,防止被美国带节奏。拜登上台后基本上延续了特朗普政府对华强硬政策,在有些方面甚至走得更远。拜登鼓吹对华“极端竞争”,近来美国行政部门的一些做法与法案一唱一和,如拜登指示情报部门对新冠疫情溯源展开调查;签署行政命令将禁止所有的美国企业同中国公司进行贸易和商业合作的黑名单从44家中国企业扩展至59家;美国三名参议员乘军用运输机窜访台北等等。

与美方“应该竞争的竞争,可以合作的合作,必须敌对的敌对”的说法相反,我们看到的只有竞争和对立。背后的逻辑也很清楚,拜登如果放弃对华强硬立场,就会失去中间派和右派的支持,失去其预算案、基础设施投资案在国会获得通过的机会,失去在明年的中期选举中民主党在国会的多数地位。对美国对华强硬政策,拜登没有作出修改的动因。我们不应对此抱有任何不切实际的期待。而应采取你打你的,我打我的做法,保持战略定力,办好自己的事,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双方可坐下来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确保竞争是公平和良性的,以避免中美关系滑向冲突。

(作者为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基金会高级研究员)

责任编辑: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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