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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正龙:RCEP:打造多边自由贸易机制“新高地”
发表时间:2019-11-08 18:32 来源:国际网
在当前全球贸易前景不容乐观的情况下,RCEP谈判取得突破将促进东亚地区发展,为全球经济作出积极贡献,并成为多边贸易体系的有力支柱。综合来看,RCEP具有以下特点:1、不同利益的平衡。2、不同开放程度的包容。3、与现有各种自贸协定兼容。4、开放和灵活。这些特点展现了东方智慧,RCEP打造了多边自由贸易机制“新高地”。

《区域全面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协定》(RCEP)领导人会议日前在曼谷举行,会后发表的联合声明宣布,RCEP15个成员国结束全部文本谈判及实质上所有市场准入谈判,并将尽快准备好完整法律文本,以确保明年签署协议。

RCEP将成为世界上涵盖人口最多、成员构成最多元、最具发展活力的自由贸易区。在当前全球贸易前景不容乐观的情况下,RCEP谈判取得突破将促进东亚地区发展,为全球经济作出积极贡献,并成为多边贸易体系的有力支柱。

综合来看,RCEP具有以下鲜明的特点。

其一,不同利益的平衡。RCEP成员国中既有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发达国家,也有老挝、柬埔寨、缅甸等欠发达国家。由于发达程度不同,各方对市场准入、关税减免等问题持有不同诉求。要把发达程度差别如此之大的不同国家囊括在同一个自由贸易协定中,其难度之大可想而知。在RCEP谈判中,成员国专门引入经济技术合作、差别待遇、能力建设等特殊安排或条款,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其二,不同开放程度的包容。RCEP中的约一半成员国,如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越南、马来西亚、文莱和新加坡等还是《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的成员,希望提升RCEP自由化和便利化的门槛,而柬埔寨、缅甸、老挝等欠发达国家却相对比较保守。如何平衡这两种不同诉求,贯穿着整个谈判过程。最终谈妥的结果照顾了所有成员国的舒适度,皆大喜欢。

其三,与现有各种自贸协定兼容。东盟与中国等5国签署了10+1自由贸易协定。此外,成员国之间还存在许多双边自贸协定,如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协定、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等。根据商定,现行的多双边自贸协定与RCEP将并行不悖,同等有效。因此,RCEP不是简单地把这些协定揉合在一起,而是在现有自贸协定基础上,在内容和质量上有所提高和拓展,贸易开放水平大幅度提升,达成一个全面、互利、现代和高质量的自由贸易协议。

其四,开放和灵活。RCEP是开放的,而不是封闭和排他性的。RCEP不仅对本地区国家开放,而且域外国家也可以加入。同时,RCEP也是灵活的。印度一直参加RCEP谈判,但是直到最后时刻还有一些重大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所有RCEP成员国都承诺将通过合作,以各方满意的方式解决这些问题。一旦问题解决了,印度可以随时加入协议。

上述这些特点展现了东方智慧,RCEP打造了多边自由贸易机制“新高地”。

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是绝大多数RCEP成员国的最大贸易伙伴,在RCEP谈判中占有最大的权重。中国尊重并支持东盟在谈判中的核心地位,积极发挥“促谈、促合、促成”的作用,为RCEP谈成作出了重要的贡献。RCEP谈判结束表明,多边主义、经济全球化、地区经济一体化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而单边主义、保护主义纵然得逞于一时一事,但最后都逃脱不了被唾弃的命运。

(作者为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基金会高级研究员)

责任编辑: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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