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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中英:RCEP进展能再快一点吗?两个因素或能助力东盟雄心
发表时间:2019-08-01 19:55 来源:国际网
当前RCEP谈判进展缓慢,不过,以下两个因素对RCEP的进展也许有利:第一是所谓“印太”的影响。第二是美国对WTO的挑战。

第52届东盟外长会及系列相关会议自7月29日起已经在泰国曼谷拉开帷幕。在今年的东盟外长系列会议中,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谈判是否能取得新的进展也是各方关注的话题之一。

RCEP是东盟于2012年发起的,更是受到中国大力支持的,目标是组建一个东盟全部成员(10国)加东盟对话伙伴(6国)的自由贸易区。这个贸易区如果实现,无疑将是世界上最大的自贸易区。2017年以来,RCEP谈判加快,时不时传来好消息。在今年6月的东盟峰会上,东盟10国领导人重申了东盟关于年内结束RCEP谈判的承诺。

笔者不掌握有关RCEP谈判的具体情况,但对其进程一直保持关注。本文即是笔者对RCEP的一点观察。

“东盟中心”与RCEP“速度”

如果把RCEP与TP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的继承者CPTP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比较,两者都有“全面”(comprehensive)一词,RCEP比CPTPP少了“进步”(progressive)。“进步”一词并非空洞,而有关键的实质意义,意味着CPTPP至少是有领先一步的想法,想针对包括WTO在内的全球贸易治理危机为下一代的全球贸易治理提供解决方案。若果真如此,RCEP和CPTPP的区别是很大的。

CPTPP中有4个东盟成员国:新加坡、文莱、越南、马来西亚。为什么4/10的东盟成员参加了CPTPP?东盟只是国家之间的一种联合(欧盟才是真的“联盟”),仍然是一个地区性的国际组织,有关的成员国参加CPTPP是其主权内的事,不违反东盟的原则。但是,将近一半的东盟成员参与CPTPP,说明东盟内在的一体化(至少就东盟自由贸易区而言)和由东盟带动的更大程度上的一体化——如“东盟+1”自贸区(ASEAN+1FTA)和“东盟+6”组成的RCEP——进展不如各成员国预期的那样顺利,东盟成员国或许出于从务实的考虑,“等不急”而参加了CPTPP。

与CPTPP相比,RCEP显得有些谨小慎微,在创新方面还有所欠缺。RCEP自提出以来,时间过去了七八年,为什么进展不如人意?一个是参与RCEP的国家较多,其“集体行动的困境”更不易克服。起步最早的亚太经合组织(APEC)之所以过了30年仍没能建立起APEC自由贸易区(APFTA),就是因为APEC的成员国越来越多,成了名副其实的论坛。

但参与国家多并不是RCEP谈判慢的根源。东盟领导RCEP,这是规定好的,东盟也再三强调自己的“中心地位”(ASEAN’s centrality)。但东盟中心的前提是其具有较高的一体化程度,并提供能突破目前全球治理困境、代表下一代全球贸易治理、能成为全球公共产品的方案。而东盟本身在走向地区一体化方面,因其内部复杂的地区、文化、民族、宗教等因素,不可能走得很快,虽然提出了不少鼓舞人心的想法,但在落实层面做得差强人意。

东盟的中心性(centrality)仍然在建设中。也就是说,东盟尚未拥有真正的中心性。东盟的“国际领导力”雄心和力不从心是明显的,也就是人们经常说的“小马拉大车”。这样看来,RCEP这辆“车”对东盟而言是太大了点。

RCEP或者CPTPP等等“区域安排”,本来都因全球多边贸易体制(WTO)的问题而来。全球多边贸易体制进展不顺,才有了区域的或者“诸边”(plurilateral)方案等。在目前WTO面对空前危机下,RCEP的进展能否快一点?

可能推动RCEP加速的两个因素

不过,本文想指出,以下两个因素对RCEP的进展也许有利:

第一是所谓“印太”的影响。截至目前,美国推动的所谓“印太”仍然是“大战略”概念,而非自由贸易区或者“区域经济伙伴”意义上的。已经在CPTPP中的“印太”国家也没有迫切地想让“印太”成为自贸区。美国特朗普政府应该也不会有兴趣让所谓“印太”自贸区化。特朗普在2017刚就任总统就退出TPP,也让运作了25年的《北美自贸协定》(NAFTA)去掉“自由贸易”而改名为《美国墨西哥加拿大贸易协定》(USMCA)。在这一情况下,对“印太”充满兴趣和期待的国家,如印度和东盟国家(尤其是印尼),由于“印太”至少暂时缺少“供货”(deliverables),难免失望,而RCEP恰好是填补这一缺口的刚需。

第二是美国对WTO的挑战。7月26日,美国政府发布了《关于改革WTO中的发展中国家地位的备忘录》(Memorandumon Reforming Developing-Country Status in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目标直指中国、印度、新加坡等国在在WTO“享受”的“特别和差别待遇”(special and differential treatment)。

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7月29日的例行记者会上回应称,特殊与差别待遇是世贸组织的核心价值和基本原则的重要体现,如何确认世贸组织的发展中成员也应由广大的世贸组织成员来协商确立,而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将在世界贸易组织谈判中继续做出与自身能力和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贡献,为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推动世贸组织改革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贡献力量。

美国发起“发展中国家地位”的挑战有可能促使中国和印度加强联合,从而加快推动RCEP进程。RCEP在其《原则和目标》的第4条规定:“考虑到参加国的发展处在不同层次或者阶段,RCEP将包括适当形式的灵活性条款,包括特别和差别待遇,并对东盟的欠发达成员给以更多灵活性。”

(作者为中国海洋大学特聘教授,文章转自澎湃新闻)

责任编辑: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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