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言论 > 研究成果 > 世界经济 > 正文
周密:共同但有差别是国际多边经贸合作的重要基础
发表时间:2019-08-01 19:52 来源:国际网
遵循共同但有区别的待遇,是WTO之所以能够吸引越来越多成员申请加入、形成全球最大的经贸规则体系的重要原因之一。目前多哈回合推进不如意的重要原因在于发达国家不愿在农业补贴等问题上关注发展中国家的关切,取消共同但有区别待遇无助于谈判进展。而且将问题聚焦于所谓部分国家的共同但有区别成员身份,对于美国在WTO平台中开展谈判的益处极为有限。

2019年6月27日,美国贸易谈判代表(USTR)网站发布声明,称按照特朗普总统指示,处理世界贸易组织(WTO)中赋予国家通过共同但有差别待遇导致美国的不公平竞争地位,并阻止了WTO谈判的推进。事实上,此类做法是想要否定现有的多边经贸框架,也是美国贸易谈判代表莱特希泽上任以来采取各项措施加强对WTO多哈发展回合谈判阻碍做法的延续。

莱特希泽忽视“发展”议题的行动,与其网站主页上列在第一位的功绩、也是特朗普所称“最现代、最新和平衡的贸易协定”——《美加墨协定(USMCA)》其实是矛盾的。该协议所涉及的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三国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协议文本对不同国家的权利与义务进行了相应界定,反映出参与方的意愿与能力,依据各自需求和发展水平有差别地开展互利合作,也成为三方愿意留在该协议的重要基础。

应该看到,1995年成立的世界贸易组织相当部分的原则和做法都受到USMCA的前身——北美自贸协定(NAFTA)的影响。其中,遵循共同但有区别的待遇,不仅为处于经济发展不同阶段的各方开展有效、可接受的入世条件提供了基本依据,也是WTO之所以能够吸引越来越多成员申请加入、形成全球最大的经贸规则体系的重要原因之一。

乌拉圭回合谈判,强化了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将多边经贸规则管辖的范围从货物贸易大大扩展到了服务贸易、投资等领域,而此类举措更多地反映出美国等发达经济体的发展利益。相比而言,大多发展中经济体国内服务业水平不高,出口服务的能力较弱,在入世时一揽子接受WTO协定,本身就意味着重要的让步。

与双边经贸谈判相比,多边协定的谈判同样遵循权利与义务基本平衡的原则。一方面,发展中经济体因加入WTO可以以更为便利、更低的关税参与全球供应链合作;另一方面,其自身市场的开放和对产业的影响也在很大程度上作用于其经济发展。否认和忽视这种权利与义务的平衡,片面以关税作为比较利益或损失的依据,显然是不全面的。

多哈回合谈判的启动,关注的是发展,既包括发展中经济体的发展,也包括发达经济体的发展。为了实现国际经贸体系的不断完善,包括美国历届政府在内的不少成员,都主动通过能力建设,减少各方参与WTO的能力赤字,努力推动各项议题取得进展。

确实,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过程中,国际经贸规则自身也需要有所调整和发展,WTO机制本身也因为未有大幅更新而在处理新的国际经贸问题时显得捉襟见肘。但是,解决问题既需要先发现问题,又需要存在能够把各方集聚起来、调动积极性的基本准则。

目前多哈回合推进不如意并非由于发展中国家的不作为,发达国家不愿意在农业补贴等问题上关注发展中国家的关切是现有的多哈回合无法取得进展的重要原因,取消共同但有区别待遇无助于谈判进展。

如果按照USTR的做法,不承认各方已有的共识,无异于将WTO的现有体系推倒重来,其结果很可能既无法达成新的开放共识,又失去了绝大多数成员的参与兴趣,使得协定难以发挥真正的效果。伴随着各成员加入WTO时间的增加,过渡期结束后各方的承诺基本完成,WTO体系内对发展中国家的实际差别性待遇变得越来越少。将问题聚焦于所谓部分国家的共同但有区别成员身份,对于美国在WTO平台中开展谈判的益处极为有限,反而会给各类传统问题的解决带来新的麻烦,显著改变各方参与规则谈判的心理平衡。

作为全球最重要的多边经贸规则体系,WTO的重要意义不仅在于创造低成本的国际经贸合作环境,更是稳定市场发展预期的重要保障。如果主要经济体在不遵守已有承诺的情况下不受相关制约,如何能够确保其他经济体还能遵守其承诺?如果规则变成没有约束力的一纸空文,各方为何还要承担发展成本加入这一体系?如果国际经贸规则体系因缺乏信任基础而崩塌,包括美国企业在内的各国企业都不得不回到纷繁芜杂的双边规则管辖之下,贸易成本上升、社会福利下降,对于全球经济复苏的拖累将越发明显,甚至造成全球经济的再次下探。

(作者为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文章转自中国网)

责任编辑:王宇
分享到: 
4.55K
频道编辑
  1. 国际网
  2. 网址:
    WWW.CFISNET.COM
  3. 邮箱:
    cfis_abnet@126.com
  4. 电话(传真):
    010-56317675 (56317500)
  5.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河南路14旁1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