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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亮:日本的修宪“切香肠”术:“消费”朝核谋战略制衡,步步突破
发表时间:2017-05-09 16:15 来源:国际网
利用国际社会主要力量之间的各种矛盾,借外力脱困,积极为本国利益服务可谓是日本的拿手好戏。在几乎所有重要的历史转折时期,日本都能敏锐地将自身国内政治经济等目标的设定与外部环境的变动相结合,积极借助后者为前者服务,并以此为判断依据制定对外战略乃至国家战略。仅从冷战结束以来日本如何借“中国威胁论”和朝核危机屡破军事禁区,不断在修宪和“正常国家化”的道路上向前推进这一点来看即可见一斑。而修宪对日本,对亚太地区意味着:第一,修宪将使日本成为可以进行战争的国家。第二,修宪极有可能会被国际社会尤其是包括中韩等国在内的周边国家解读为否定对战前历史的反省,从而加深彼此的互信赤字。

近期,在朝核危机的不断延烧下,东北亚这一池春水已被搅得波涛汹涌、波谲云诡,布满了战争的阴云。如美国早已明确表示,为了制止朝鲜变得更危险,美国不排除将军事手段视为解决朝鲜核问题的选项。

以此为背景,区域内相关各国有的竭力奔走,斡旋各方,力求用和平的外交手段缓和事态,维护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但也有国家却视之为机会之窗,不但动作频频地猛刷存在感,还意欲乘机突破军事禁区,以重塑国内政治。毋庸讳言,后者指的正是日本。

5月1日,中谷元和小野寺五典这两位前防卫大臣和前防卫副大臣长岛昭久在美国的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CSIS)就安倍内阁的朝鲜政策发表演讲时称,朝鲜半岛目前面临朝鲜战争结束以来最紧张的局势,朝鲜的弹道导弹打击能力在加强,且金正恩政府不太可能放弃这一研发。进一步地,中谷元表示,“这样的远程导弹对日美形成了真正的威胁。所以,目前我们需要将所有的选项摆上台面,包括军事打击和先发制人的打击。”

无独有偶,为了“向朝鲜展示日美的强大团结”,应美军要求,防卫大臣稻田朋美首次下令自卫队依据安保法,实施平时保护美军舰船的“武器等防护”活动。5月1日上午,日本海上自卫队直升机护卫舰“出云”号从神奈川县的横须贺基地离港,实施护卫美舰行动。从表面上看,该行动的目的是从侧面支援美军对朝鲜的强化警戒活动,提升日本自卫队与美军的军事一体化程度。但实际上这一军事行动释放了一个令人担忧的政治信号。

日本的拿手戏:借助国际局势逐步修宪

海上自卫队在护卫美舰的任务中,如果出现针对美军的意外攻击和妨害行为,可以使用武器进行阻止。因为即使没有满足行使武力保护他国的集体自卫权的条件,也可以同样进行反击,因此此举首先被人批评为行使集体自卫权的“秘密渠道”,担忧该项任务可能会让自卫队陷入开启战端的危险性;其次,以朝鲜局势的持续恶化为背景,自卫队护卫美舰恐将逐步正式化;最后,虽然护卫美舰的法理依据是2016年3月生效的新安保法,但该法本身争议巨大,因此此举意图使宪法学者等专家断定违反宪法的新安保法成为既定事实。

显而易见,日本这种做法无异于“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实际上,利用国际社会主要力量之间的各种矛盾,借外力脱困,筹划将边缘岛国的地理劣势转化为制衡支点的战略优势,积极为本国利益服务可谓是日本的拿手好戏。揆诸日本历史的演进过程,可以说在几乎所有重要的历史转折时期,它都能敏锐地将自身国内政治经济等目标的设定与外部环境的变动相结合,积极借助后者为前者服务,并以此为判断依据制定对外战略乃至国家战略。远的不说,仅从冷战结束以来日本如何借“中国威胁论”和朝核危机屡破军事禁区,不断在修宪和“正常国家化”的道路上向前推进这一点来看即可见一斑。

众所周知,《日本国宪法》之所以被称为“和平宪法”,其精髓就是第九条从国家根本大法的高位规定了日本要成为放弃战争、不维持武力及不拥有宣战权的绝对和平主义国家。受宪法绝对和平主义理念影响和法律制约,日本历届内阁在宪法解释上也是奉行接近于此的“专守防卫原则”,即仅认可当日本遭受直接攻击时可以行使个别自卫权,实施必要最小限度的反击。

从某种程度而言,和平主义入宪不但意味着和平的理念有了法源基础和政治保障,更可视为日本在总结战争教训之后向国际社会允诺的价值公约。回顾战后日本的发展历程,可以说其能在战争的废墟中仅用了二十年的时间便崛起为世界经济大国,是与日本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息息相关的。这一点还得到了包括中国在内的国际社会的一致称许。

但在日本保守势力看来,恰恰因为这部和平宪法导致日本在战后一直不能成为正常国家,而是只能在经济、文化等非安全领域发挥作用的“单肺国家”。因此,他们总是处心积虑地要修改和平宪法,让日本能够摆脱在安全领域的各种限制,成为“正常国家”,但他们也清楚修宪需要从长计议,无法一蹴而就,因而采取利用外部情势,用“切香肠”的方式“借船出海”,一步步地突破军事禁区,不断制造既成现实。

如为应对1996年的台海危机和朝鲜半岛危机,日美于1997年公布了新“防卫合作指针”,规定“日本确保美军暂时使用民间机场和港湾”。两年后,日本出台了与新“防卫合作指针”息息相关的《周边事态法》,规定一旦发生适用《周边事态法》的纷争时,只要美军提出要求,日本政府可向拥有重要机场和港湾的地方自治体要求配合。需要说明的是,《周边事态法》设立之初,日本对“周边”具体指何区域采取模糊战术,宣称“周边”不是地理概念。但随着日美同盟关系的强化和军事合作的加强,日本开始不再忌讳中国的反对,以“中国威胁论”的喧嚣声作掩护,逐渐掀开“周边”的朦胧面纱,清晰确定“台湾有事”属于日本《周边事态法》以及“有事法制”的适用范围。

此外,日本政府于2004年1月决定扩大对周边“有事”范围的解释,指出只要为保卫日本而在公海上展开活动的美军遭到攻击,就认定是周边“有事”,日本可以对攻击者发起反击。虽然,当时的小泉内阁辩称,“这属于个别自卫权范畴,不违反禁止行使集体自卫权的宪法规定”。但根据日本政府1983年对“个别自卫权”做出的“只有在日本遭到侵略,为保卫日本而采取行动的美国军队和舰艇遭到外国的袭击时,日本自卫队才可以对其发动反击”的解释来看,此举形同事实上行使了和平宪法禁止的集体自卫权。

此后,只要是朝鲜半岛局势紧张,或在东亚出现其他紧张形势,日本每次均会在军事和安全上做出一些动作,不断消费“中国威胁论”、“朝鲜威胁论”,在扩大和加强日美安全同盟关系的同时,一步一步地突破和平宪法对其军事力量发展的限制。尤其在安倍晋三再度执政以后,日本明显加快了修改宪法,实现“正常国家”的进程。

朝核问题再次成为安倍修宪之机

安倍再度执政伊始提出了“积极和平主义”的口号,从表面上看,它意指日本要从战后长期以来仅是“热爱和平”、“支持和平”的“消极和平主义”(或称“一国和平主义”)国家,转变成对世界和平与稳定做积极贡献的“和平缔造者”。但实质是日本要以“日美+X”的方式在亚太地区组建安全保障同盟,以应对所谓的“中国威胁”,构筑“对华包围圈”。

而为了让日本在同盟框架内发挥更大的作用,安倍将积极和平主义定位为国家安全保障战略的基本理念,并创立日本版“国家安全保障会议”(NSC),又进一步以“国家安全保障战略”为指导方针与行动目标制定了新《防卫计划大纲》及《中期防卫力量整备计划》,还用“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取代“武器出口三原则”。

2014年,安倍内阁在修改宪法解释的基础上通过内阁决议,允许行使“限定性集体自卫权”。以此为背景,日美于2015年在修订“日美防卫合作指针”时,明确将宗旨确立为扩大自卫队与美军的“无缝合作”,以提高同盟的实效性,并将日美军事合作的范围扩展至全球范围,从而彻底消除了“限定于日本周边”这一地理限制。而为配合上述修订,安倍内阁又于2016年强行在国会通过了旨在扩大自卫队海外活动的《和平安全法制完善法》、《国际和平支援法》等新安保法制相关法案。

现阶段,正当各方思量如何竭力化解朝核危机,降低地区紧张局势之际,安倍却将之视为修改宪法的绝佳良机。他指出:“国民对自卫队全力执行任务的信任超过了90%,但很多宪法学家称‘违宪’。在朝鲜局势紧张,安全环境越来越严峻的背景下,这种话未免太不负责任。我这一代的使命是让自卫队‘合宪化’。”为此,安倍明确表示,“应将2020年作为日本新生的重要契机,作为新宪法实施之年”,但为使修宪的国民投票能够顺利通过,他又称新宪法将原样保留第九条的第一和第二条款,修宪的核心是在宪法第九条中明确定位自卫队。

和平宪法从实施至今走过了70个年头,回首战后日本的发展历程,可以说它至今仍是日本最宝贵的资产。但在这个值得纪念的年份,安倍却以“国家安全遭遇危机”为借口,公开表示要修改宪法,并首次明确具体路线。这对日本,对亚太地区究竟意味着什么呢?

第一,不管是否真的保留和平宪法第九条的第一和第二条款,修宪将使日本成为可以进行战争的国家。这首先意味着战后日本的发展轨迹遭彻底转变,不但民众的生活将大受影响,更为重要的是,如果安倍意图通过军事手段来解决朝核危机的话,那么结果只能导致日本遭遇比东日本大地震严重数倍的灾难,甚至全国面临毁灭。

第二,和平宪法从很大程度上意味着日本与战前军国主义体制的诀别,因此修宪无论从历史角度还是社会角度来看,极有可能会被国际社会尤其是包括中韩等国在内的周边国家解读为否定对战前历史的反省,从而加深彼此的互信赤字,使得日本与周边国家的历史和解更加遥遥无期。

(作者为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亚太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文章转自澎湃)

责任编辑: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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