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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红亮:南沙“12海里”背后的复杂竞争
发表时间:2015-11-01 00:44 来源:国际网
此番巡航也是中美在“航行自由”问题上一次特定形势的沟通与对话。随着我国海军远洋能力的增强,我国在海上军事活动方面的相关立场已经与美国并无本质差异。甚而可以说,我国在海上“航行自由问题”上与美国拥有的共同利益将会越来越大。若简单地从国际法层面探讨“海上航行自由问题”,美国巡航南沙势必难以产生大的波澜。但由于南海争端的存在及围绕这一争端展开的复杂大国竞争关系,美国巡航又具有另一番意义。对此,我国既需要与美国保持相关渠道的沟通,实现管控分歧和确保海上相遇不发生意外,也需要在外交管道严明表达我国的立场和促使美国在南海局势中的角色更具建设性。

美国军舰进入南沙相关岛礁“12海里”,如今已由传闻变成事实。在国际传媒方面,5月起就已经有了相关传闻,进入10月后,密集的报道和美国政界、军界人士的不间断放话,使传闻成为事实的步调骤然加快。26日,美国国防部宣布,将于24小时内派遣一艘导弹驱逐舰,到中国在南沙人工岛礁12海里水域的范围内航行。美国东部时间26日晚,美国海军军舰“拉森号”在短时间内选择进入两个南沙中国人工岛礁周边的12海里内进行穿越式巡航。美国此次南沙巡航如此这般高调,除了深谙国际传播的机理外,还在巡航实践中向外界展示了其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述简称《公约》)的驾轻就熟。不仅如此,美国在南沙这番高调、对华意味直接的巡航还蕴藏着深刻的国际政治内涵。

南沙“12海里”的国际法辨析

美海军军舰进入南沙相关岛礁“12海里”巡航,高调的背后,也包含着美国各方面准备的充分,而这主要集中体现在巡航军备准备和行动路线设计两个方面。

根据媒体的相关消息,美国此番南沙“游弋”在舰只选择及军备配合方面可谓煞费苦心。此次南沙巡航,美国海军“拉森号”导弹驱逐舰可谓是主角,也是美国太平洋舰队下属舰只中“对华”阵线上的闪耀明星。有主角,也有配角。据路透社的报道,美国海军同时还派出了具有全球领先水平的P-8A侦察机到相关海域巡航。当然,最佳配角并非侦察机,而是在南海周边海域游弋的美国核动力航母“里根号”。这样的配合彰显出美国在南沙相关岛礁进行“12海里”巡航的决心。

如果军备上的准备,在侧面展示出美国巡航的决心,那么巡航线路的选择则表明美国希望以此举再次捍卫美国“南海航行自由”的主张,及在实践中展示其对《公约》的驾轻就熟。美国军舰巡航的整个过程大致如下:美国“拉森号”驱逐舰进入南中国海南沙群岛美济礁与渚碧礁周围12海里海域,并进行了穿越式巡航,而中国海军则采取了监视、跟踪和警告的对应措施。从这个过程中来看,中国海军采取的应对方式无疑合乎情理,手段也相当正当,但同时,国内民众必须理性认清的是,美海军在巡航过程中也并未发生有违《公约》的行为。此次,“拉森号”选择短时间内进入两个低潮高地(美济礁与渚碧礁)周围的12海里水域,实施穿越式巡航。根据《公约》和国际法实践及大多数国际法专家的意见,南沙群岛中华阳礁等四个岛屿才享有12海里的领海(是否享有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尚且未知),低潮高地上的人工岛礁、设施、结构不享有12海里领海,但可以拥有500米(公尺)的安全区。因此,美国的此番巡航属于航行自由,而我国也没有充分理由强行驱逐美国军舰。

南沙“12海里”的国际政治内涵

诚然,美国此番巡航南沙,并未有任何违背《公约》等国际法的行为。但是,美国在此一时节高调捍卫所谓“南海航行自由”,对南海安全局势与地区形势显然都带来了复杂的影响。它以如此高调的方式,向美国的地区盟友与友好国家传递了信息,也以直接的方式向中国表达了美国在地区与海洋航行方面的严重关切。如若从这个角度来看,美国南沙“12海里”巡航背后透露的深刻国际政治内涵无疑集中表现在下述两个方面:

其一,美国透过南沙“12海里”巡航回应了地区盟友与友好国家的期待。一来,美国巡航南沙“12海里”的传闻早已有之,如若美国不采取相关行动,美国在南海地区及周边的盟友无疑会认为美国是不可靠的;相反,美国如落实这个巡航计划,就以切实地行动履行了承诺。

其二,美国以此方式,既在南海议题上向中国表达了关切,也在“南海航行自由”方面以独特地方式与中国进行着沟通与对话。针对南海局势,美国早已表达了其“国家利益”与“国际利益”所在。特别是针对我国在南海的吹沙造岛及大规模人工建设,美国更是从“幕后操纵”转为“亲上火线”,以侦察机巡航、高官演讲等不同方式在多个渠道表达了对南海局势的关切和要求我国保持“克制”。这也表明,美国将我国在南海的吹沙造岛和大规模人工建设视为某种形式的扩大存在行为,而这显然与美国追求地区“再平衡”和将南海作为实施该战略支点的诉求不吻合。与此同时,此番巡航也是中美在“航行自由”问题上一次特定形势的沟通与对话。一直以来,美国海军强调航行自由,在军事层面将专属经济区视为与公海同一属性的海域,认为军舰与军机通过领海行使“无害通过”权与通过国际性海峡行使“过境通行”权时,无需得到沿岸国的批准。对此,包括我国、韩国及东南亚大多数国家并不认同,并通过国内法的形式强调通过的“无害性”与对沿岸国主权的尊重。虽然如此,随着我国海军远洋能力的增强,我国在海上军事活动方面的相关立场已经与美国并无本质差异。甚而可以说,我国在海上“航行自由问题”上与美国拥有的共同利益将会越来越大。

如若简单地从国际法层面探讨“海上航行自由问题”,那么美国巡航南沙“12海里”也势必难以产生大的波澜。但事实上,由于南海争端的存在及围绕这一争端展开的复杂大国竞争关系,美国巡航又具有另一番意义。对此,我国既需要与美国保持相关渠道的沟通,实现管控分歧和确保海上相遇不发生意外,也需要在外交管道严明表达我国的立场和促使美国在南海局势中的角色更具建设性。

(作者是察哈尔学会研究员,文章转自中国网)

责任编辑: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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