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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短房:奥巴马控枪,“雨过地皮湿”而已
发表时间:2016-01-07 18:55 来源:国际网
此次奥巴马推出的措施看似轰轰烈烈,实则“雨过地皮湿”。真正能起到一点作用的,也就是修改烟酒枪炮及爆炸物管理局相关条例,避免购枪者通过信托、企业或其他实体绕开背景核查。但这样做的购枪者即便按高估的计算,每年也不过9万人,可谓挂一漏万,而绕开立法和地方行政的做法势必激怒国会中共和党人和各州政府,没有立法的背书和地方的配合,这种“高来高去”的“控枪”恐怕起不到什么实际效果。

日前,美国总统奥巴马出人意料地宣布,将绕开国会表决程序,通过总统行政命令的形式加大控枪力度。具体措施包括扩大购枪者背景审查,及加大现行枪支管理立法实施力度等。

所谓“出人意料”,是指此番绕开国会“霸王硬上弓”的姿态。至于奥巴马有意推动控枪本身则早不是什么秘密:2012年康州新城小学“12·14”枪击血案发生后他就这么说过做过,2013年4月在国会推动七项控枪法案表决时他也这么说过做过,去年12月2日加州圣贝纳迪诺残疾人康复中心枪击案爆发后,还没等案情成因查明,奥巴马就迫不及待大谈“应该采取措施控枪,以免类似事件一再发生”——尽管此后的事态发展表明,那是一起蓄谋已久的恐怖袭击事件,控枪与否都不一定能产生效果。

在美国,这种“共和党谈武装自卫权、民主党谈控枪保平安”的反差一直存在。奥巴马每次大谈控枪时都不免顺带抨击一番共和党人,而共和党议员们阻挠控枪议案时也不忘挖苦一下政府的无能。2013年失败的七项控枪法案表决结果出台后,奥巴马曾猛烈抨击共和党的“党派私心”。如今参众两院都由对方控制,绕开国会以行政命令强推“控枪”,既能显示自己“在作为”,又能凸显共和党“不作为”,何乐而不为?

美国是有悠久私人持枪传统的国家,且宪法第二修正案中明文规定“人民拥有和携带武器权利不可侵犯”。“武装自卫权”深入人心。每当血案发生,许多普通美国人第一反应不是憎恶枪械,而是迫不及待地去买枪防身壮胆。2012年几桩枪案发生后,奥巴马力推的“控枪法案”曲高和寡,而原本争议不绝的5个州“开放校园枪禁”地方法规迅速获得通过,提出相似修正案的州更一下超过20个。这些都表明,“控枪”在美国是个“原则性”的敏感问题,且支持者和反对者同样声势浩大。

正因如此,2013年立法推动失败后,奥巴马一度在此话题上偃旗息鼓,可如今他已再无任何选举压力,通过行政命令绕开国会、各州强推“控枪”,有效果是自己露脸,无效果也无需付出什么政治代价(反正也快退休了)。

正如许多分析家所指出的,此次奥巴马推出的措施看似轰轰烈烈,实则“雨过地皮湿”。真正能起到一点作用的,也就是修改烟酒枪炮及爆炸物管理局相关条例,避免购枪者通过信托、企业或其他实体绕开背景核查。但这样做的购枪者即便按高估的计算,每年也不过9万人,可谓挂一漏万,而绕开立法和地方行政的做法势必激怒国会中共和党人和各州政府,没有立法的背书和地方的配合(一些州政府在奥巴马行政干预出台后已作出愤怒反应),这种“高来高去”的“控枪”恐怕起不到什么实际效果。

控枪的效果,原本就该是希拉里等还打算从选举中得到点什么的人去考虑的事,他这位即将鞠躬谢幕的总统只需借此显示一下自己“在作为”,顺便转移一下公众对其反恐不力、“不作为”的注意力,也就足够了。

(作者为凤凰评论特约评论员,旅居加拿大的中国专栏作家,文章转自新京报)

责任编辑: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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