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联合国宪章》及《核不扩散条约》相关规定,日本都无权拥有制造核武器的能力和大量核材料。但日本目前所拥有的核材料数量巨大,且日本从未停止过核武器的研发,国内也未停止过对拥有核武装的谈论。日本是否制造核武器主要取决于日本政府的战略决策,技术、材料和装备都不是问题。日益右倾的日本政府,已经开始公然修改其提出的“无核三原则”。为维护二战成果及亚太和世界的和平与稳定,日本拥有的核材料及制造核武器的设施应全部置于联合国及其所属国际原子能机构的严密监管之下。 |
最近媒体揭露日本长时间非法秘密持有大量武器级核材料之事,已引发国际社会的严重关切。尤其是安倍政权上台以来声嘶力竭地否认侵略罪行,并极力寻求修改“和平宪法”,大肆扩军备战,力图复活军国主义之时,日本拥有大量核材料是对亚太乃至全世界和平与稳定的巨大潜在威胁。为维护二战成果及亚太和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全面彻底贯彻《核不扩散条约》,国际社会应呼吁将日本拥有的核材料及制造核武器的设施全部置于联合国及其所属国际原子能机构的严密监管之下。 其理由如下: 第一,按照《联合国宪章》的敌国条款和日本签署的《核不扩散条约》,日本都无权拥有制造核武器的能力和大量核材料。但是,长期以来日本不但与美国签订了《核密约》,而且秘密持有大量武器级核材料钚。据报道,至少存储由美国提供的331公斤武器级钚。这些钚足以用来制造40到50枚核武器。这是违反《核不扩散条约》的非法行为。从媒体报道看,至少在2010年首次核安全峰会召开前后,到美国要求日本归还这批核材料之前,联合国和国际原子能机构对此是不知情的,更谈不上监管了。现在恐怕也不在国际原子能机构的监管之下。 第二,除了已经揭露出来的武器级钚之外,日本还拥有更大数量的钚。至今到底有多少,说法不一,恐怕国际原子能机构也说不清楚。最近日本共同社的报道说有44吨钚,但实际上这是2007年的数字。据美国国家亚洲研究局2013年2月发表的报告称:日本“建立了最大的、完整的核燃料回收再利用体系,拥有制造1000枚核弹的钚。”更重要的是,位于日本青森县的六所村再处理工厂是一个功能强大的核废料(又叫“乏燃料”)再处理工厂,每年可以处理800吨铀,可储藏2000吨作为乏燃料的铀。据日本当局及相关专家指出,六所村再处理工厂每年生产的武器级钚可用于制造2000枚核弹。2005年时有专家预测,日本的钚库存到2020年将达到145吨,超过美国核武库中的钚数量。2005年2月,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呼吁冻结所有的浓缩铀和后处理活动五年,但是日本对此置之不理,辩称这只适用于新的项目。足见国际原子能机构未能对日本进行强有力的监管。2010年4月,日本政府领导人在出席核安全峰会期间承诺要加强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合作,改善核材料安全管理。这从另一个侧面暴露了日本存在核安全问题。 第三,日本拥有制造核武器的能力,这是众所周知的不争事实。用一贯鼓吹拥有核武器的日本政要小泽一郎的话说:“造核弹头是小菜一碟”。事实上,日本从未停止过核武器的研发。日本是否制造核武器主要取决于日本政府的战略决策,技术、材料和装备都不是问题。 第四,日本政坛的核武装论始终没有停止过。早在1957年5月,时任日本首相的岸信介(现任首相安倍的外祖父)就明确表示,为了自卫,日本不排除拥有核武器。2006年10月,日本执政的自民党政调会长中川昭一在电视上公开主张应该允许讨论日本是否应拥有核武器,并宣称“宪法并没有禁止日本拥有核武器”。2012年11月20日,一直鼓吹日本要实现核武装的石原慎太郎再次宣称:“日本可以进行核武器的模拟实验,这将是一个遏制力。”现任日本首相安倍和副首相麻生太郎也都是核武装的鼓吹者。日本外交部原子能司前司长金子熊郎(KumaoKaneko)在1996年的《原子科学家学报》上发表的文章揭露说:“日本历届内阁均坚持认为‘宪法没有必要禁止拥有最低限度自卫需要的核武器’。”2013年3月16日公布的美国解密外交档案显示,日本政府早在1958年曾在内部讨论了拥有“防御性核武器”的可行性。另据日本电视台NHK的披露,日本外务省官员1969年2月在与联邦德国外交人士举行秘密会谈时表示了日本拥有核武器的可能性。 与此同时,2003年日本众议院内有83名议员公开支持发展核武器,占当年议员总数的17%,其中执政的自民党议员占30%。近年来,在日本国会内主张研发核武器的人数越来越多。在右翼势力的大肆鼓吹下,民众中支持拥核的人数也在不断增加。 第五,日本已经开始修改“无核三原则”,准备向核武装迈进。“无核三原则”是指日本首相佐藤荣作1967年提出的“不制造、不拥有、不引进”核武器的一项核政策,中国媒体常常将其称为“佐藤无核三原则”,给人们的印象似乎佐藤是反对日本拥核的。这是极大的误解。佐藤荣作是甲级战犯岸信介的胞弟,他不但不反对日本拥核,而且主张拥核。1965年1月,他担任首相后首次访美时就向美国总统约翰逊提出:“为了对抗中国的核能,日本也应该持有核武器”。约翰逊听后立即表示反对,但又表示美国可以提供核保护。这就是核保护伞的来历。正是在此背景下,加之当时日本国内民众反核声浪很高,佐藤才被迫提出了上述三原则。况且“无核三原则”只是日本政府的一项承诺,本身不是法律,不受法律约束。事实上,“无核三原则”只是日本用来欺骗国际社会和舆论的招牌。 如今日本政府不仅已把“无核三原则”中的“不引进”改为“不部署”意即随时可以引进,而且日本议会2012年6月21日对保障国家安全的核能条款提出的修正案,删除了“仅限用于和平目的”的提法,新增原子能开发“为保障国家安全作贡献”的内容。韩国《朝鲜日报》网站在报道这则消息时说,日本此举是“为把核用于军事目的扫清障碍”。今年2月14日,日本外相岸田文雄公开宣布,在紧急情况下,将允许美军携带核武器进入日本。这是对“无核三原则”的公然违反。 上述事实足以表明国际社会和联合国加强对日本核材料和核设施进行严密监管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并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日本政府应在即将召开的核峰会上向国际社会讲清日本拥有核材料的情况及其对拥核的立场,尽快向国际原子能机构提供拥有核材料及核武器制造设施的详细清单,并立即将美国提供的331公斤武器级钚归还给美国。 二、联合国和国际原子能机构应成立专门小组赴日对日本的核材料数量、等级和使用情况进行详细核查,并予以公布,同时对日本制造核武器的设施和技术资料进行登记,予以封存。 三、联合国核裁军会议和防扩散会议应将日本的核问题列入会议议程。 (作者为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基金会高级研究员、新华社世界问题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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